母親或其他家庭成員可以通過補液和食物補充,對患兒進行家庭治療。世界衛生組織(who)和兒童健康基金會(unicef)推出的“腹瀉管理新指南”對腹瀉家庭治療提出“四項原則”,這四項原則簡要說,就是補液、補鋅、持續喂養患兒和及時將病情未好轉的患兒送至醫療機構治療。
原則一:給予患兒比平時更多的液體
給予什麼液體?如在家可以,家長應該給患兒口服補液鹽,因為它不僅可以治療脫水,還可以防止腹瀉患兒脫水的發生。如不可得,則家長應將所推薦的家庭或食物基礎的液體給患兒補充,如稀粥、湯汁或米湯水。如患兒是母乳喂養的,應繼續母乳喂養,而且還要增加喂養的頻次及延長單次喂養的時間。混合喂養的嬰兒或兒童,應在母乳喂養基礎上給予口服補液鹽或其他清潔飲用水的補充。非母乳喂養(人工喂養)嬰兒,應選擇如下一項或一項以上的補充:口服補液鹽;食物基礎的補液如湯汁、米湯水和酸乳飲品,或清潔飲用水。建議家長不要給予腹瀉病兒飲用以下的液體:軟飲料、加糖的茶水、加糖的果汁、咖啡、部分當地的藥用茶水或灌注液。
給予多少液體?兩歲以下患兒,在每次稀便後給予約50至100毫升(大杯的四分之一)的液體;年齡大的患兒,給予一大杯或二分之一的量;年長的患兒或成人應該飲用他們希望飲用的量。
何時停止?口服補液鹽和所推薦的其他家庭治療補充液體應該持續補充直到腹瀉停止,大概需要持續較多時日。
原則二:鋅的補充
補鋅有利於縮短腹瀉病程,降低腹瀉嚴重程度,加強患兒的免疫系統並幫助兒童抵御治愈後兩至三個月內新的病情反復,改善患兒胃口,有利患兒的成長。目前腹瀉一開始就補充鋅,六個月以下患兒應每天給予補元素鋅10mg,六個月及以上患兒應每天給予補元素鋅20mg,持續十至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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