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大家都會生病,生病之後的食療應該謹慎食用,要看病情來調配。而不能像平常一樣的飲食養生,否則就是亂吃藥。小編為大家准備了飲食健康的食療,一起來看看。
病後食療 謹慎權衡
前幾天在一個同道家裡,在一殘本《名醫論語》中看到轉引清代名醫吳鞠通的一段話:食能養人,不能醫病;藥能醫病,不能養人。無病而服藥,有病而倚食,此人之大患也。
食治,歷來是被中醫所重視推崇的,其地位至重,甚至超過藥療。早在《黃帝內經·素問》中就有“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的訓誡;藥王孫思邈也在《備急千金方》中明確指出:“安身之本,必資於食;救疾之速,必憑於藥。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也;不明藥忌者,不能以除病也。是故食能排邪而安髒腑,悅神爽志以資血氣。若能用食平苛,釋情遣疾者,可謂良工。”“夫為醫者,當須先洞曉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療不愈,然後命藥。”……
此後的歷代古籍醫著,也常可見到以此基調展開的食療論述,對於病後食療弊端的言論則難得一見。正由於此,當時我看到開篇提到那段話時,竟和同道感慨“簡直是俱視獨見,千古一人”。
由於食療自古被醫家推崇備至,很多並非專業人的大眾不自覺地、無知地誇大了食療的治療作用,出現了以食代藥的錯誤行為,結果病情加重,延誤治療。這種錯誤往往出現在一些罹患慢性病,病情復雜,需要長期服藥的患者身上,他們認為“長期食療比苦藥水容易接受,是藥三分毒,食療安全有效多好!”我想,吳鞠通當年也是看到太多患者這種無知的行為,而當頭棒喝“病後過分倚重飲食治病,和無病亂吃藥一樣,是常人之大患”。可見,吳老先生所言並非否定“食療治病”的作用,而是針對大眾的錯誤行為強調“生病之後的食療,應該謹慎權衡病情來應用,而不能不分輕重地單純倚重食療”。謹慎權衡以應用的根本基礎是中醫“以物質自然偏性糾正人體陰陽偏頗”的理論。由於物質自然偏性有大小之別,所以就內服而言,有“食養、食療、藥療”的區別,在病後有不同的適宜環節。
其一,疾病初起之時,應首先考慮應用食療以將疾病治愈在萌芽階段,即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食治》所說“以食治之,食療不愈,然後命藥。”
其二,在病情較重,情況較復雜的時期,應該以其他作用較強的藥物、針刺等治療手段為主,食療則作為輔助手段。吳鞠通所言“食能養人,不能醫病;藥能醫病,不能養人”所指主要是此時的情況。亦即《太平聖惠方·論服餌》所說:“療病用藥力為首,若在食治,將息得力,大半於藥。”
其三,在疾病後期,以藥物為主治療使疾病趨向康復之後,則又當盡量應用食療以扶持正氣,祛除余邪,最終轉向正常食養。即《黃帝內經?素問》所謂“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
其四,對於一些慢性遷延性疾病在緩解期需要維持治療,或者老幼體衰脾胃弱不堪藥力者,特別是不願意長期喝藥者。作為醫者應思考應用食療來保證患者治療的持續性。即《醫學入門·食治門》所言:“不特老人小兒相宜,凡驕養及久病厭藥,窮乏無資貨藥者,俱宜以飲食調治。”
另外,生病之後,人體陰陽偏頗甚,應該比平日更加注意飲食宜忌。即《重訂廣溫熱論·驗方妙用》所論:“食物有寒有熱,猶人髒腑有陰有陽,髒陽而不得性寒之物以為之協,則髒性益陽矣;髒陰而不得性熱之物以為之濟,則髒性益陰矣……食之入口,等於藥之治病,合則於人髒腑有益而可卻病衛生,不合則於人髒腑有損而即增病促死,此食治所以見重於方書而與藥物並傳也。”
總結:生病之後的食療要精心調配,不能隨便食用。不然就像毒藥一樣。小編介紹的食療方法希望能幫到你們。(文章原載於《養生雜志》,刊期:2012.08,作者:傳鵬,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三九養生堂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盡快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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