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肝髒疾病而引起的糖尿病被稱為肝性糖尿病。在臨床上有的肝病患者(急、慢性肝炎,肝硬化等)合並糖尿病後,可使病情更加復雜,甚至掩蓋了一些症狀,給治療帶來不少麻煩。肝性糖尿病必須具備如下二項:(1)原來患有急、慢性肝炎,肝硬化等肝病;(2)在肝病基礎上血糖升高,即空腹血糖超過或等於140mg/dl。肝性糖尿病臨床表現和一般的糖尿病(原發性糖尿病)類似,如口干、口渴、飲水較多、尿量增多、食欲可增加,體重可逐漸減少,即所謂“三多一少”。但肝性糖尿病有時症狀不明顯或比較輕,有的人為“隱性”經過,不檢驗血糖、尿糖不易發現。總的看來,重度肝源性糖尿病少見,也很少發生一般糖尿病的酮症酸中毒及昏迷。
肝性糖尿病多與肝病輕重程度成“正相關”,即肝病較重時,肝性糖尿病亦較重,發生糖尿病的機會也較多。但也應看到,有一些肝病的病情不重或很輕,也同樣會引起糖尿病,甚至以糖尿病症狀為突出表現,這時,患者對原有的肝病不以為然或失去警惕性而不治療肝病,一味追求“降糖”,使用大量降糖藥,結果會適得其反。那麼,為什麼要重視肝性糖尿病呢?
首先,治療糖尿病的最常用、品種最多的是口服降糖藥,而這些藥幾乎都對肝髒有不利影響,其中有的對肝髒的損害十分嚴重,如果掌握不好,就會使本來有病變的肝髒加重損害或使肝性糖尿病長久不愈。其次,在所謂肝性糖尿病中,還有一些是“糖尿病+肝炎”者,他們先患糖尿病,後患了肝炎,或者原先是乙肝帶毒者,而後患了糖尿病,也就是說肝病與糖尿病沒有關系,這些其實不能診斷為肝性糖尿病,因而患者要請醫生幫助分析,不要盲目治療,而應明確診斷,對症治療。此外,還有一種糖尿病性肝損害,這是因糖尿病引起的肝病變,絕對不能把這種病誤認為肝性糖尿病,治療主要針對糖尿病,不可捨本逐末,當成肝性糖尿病來治療就大錯特錯了。
鑒於上述種種原因,對肝性糖尿病不能掉以輕心。首先,必須提高警惕,肝病患者(特別是慢性肝炎、肝硬化患者)應當定期查血糖,必要時可請醫生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這對早期發現肝性糖尿病大有益處。肝病患者沒有必要服用過多的糖類,長期靜脈點滴大量葡萄糖也無必要。其次,如發現自己血糖升高並伴有肝損傷,一定要請醫生加以鑒別,是肝性糖尿病還是糖尿病加肝炎,抑或糖尿病致肝損傷,它們的發病機理不同,所以治療也不盡相同。第三,被確診為肝性糖尿病後,不必過多憂慮,應當加強對原發肝病的治療,肝病得到控制,糖尿病會隨之好轉。有的人因肝病康復,糖尿病也消失了。第四,不必急於應用降糖藥,不少肝性糖尿病通過飲食調節就可使血糖降為正常值。最後,肝性糖尿病如血糖較高,飲食療法不能解決問題,就應適當選用降糖藥。但要注意,不宜應用消渴丸或優降糖,這兩種藥雖然降糖效果好,但對肝髒有明顯的損害。在口服降糖藥中,可以選用的有二甲雙胍、糖適平等,這幾種藥在肝髒吸收少,副反應小,降糖效果也不錯。肝性糖尿病禁用優降糖、氯磺丙脲、d860等,這幾種藥對肝髒損害大,可引起黃疸、轉氨酶升高等。特別需要指出,所有口服降糖藥大部分在肝髒降解,對肝髒都有一定影響,如果肝病較重,應當優先選用胰島素治療,盡管這時患者對胰島素常不敏感,但適當加大劑量仍然有效。雖然肝性糖尿病多為“非胰島素依賴型”,但實踐證明,胰島素治療優於其它降糖藥。降糖目標是使空腹血糖達到108mg/dl以下,至少應在140mg/dl以下,或餐後2小時血糖應降到144mg/dl以下,至少不應高於180 mg/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