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間出現糖耐量不正常或糖尿病,大多數分娩後可以恢復正常,但也有部分產婦可發展為糖尿病。無論如何在妊娠期間出現糖耐量不正常或已確診糖尿病都應控制飲食。妊娠可分三個階段,飲食也按三個階段控制。第一階段妊娠1--3個月,除妊娠反應外人體變化不大,其飲食量與孕前基本相同,但要按糖尿病飲食原則控制。第二階段即妊娠4--6個月,此階段胎兒生長發育較快,營養需要應相應提高,在此基礎上熱能每日要增加200千卡,蛋白質15克,主食量一天不低於300克(合主食6兩),每日分5--6餐進食。注射胰島素病人要注意有無低血糖反應,防止產生酮體。第三階段7--9個月,熱能每日可增加300千卡,蛋白質較孕前增加25克,主食不少於300克,有的可達350-400克,個別病人要進行具體計算。肥胖者在此期間不宜減體重。分5--6餐進食,睡前最好加餐,防止夜間低血糖對胎兒不利。其它應注意鈣鐵碘的補充,在限量范圍內選用奶類肝,動物血以及海帶綠葉菜等,預防缺乏症。全程體重增長10--12公斤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