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治療是糖尿病治療的基礎,不少病人僅用
飲食治療即可控制病情,毋須用藥。即使必須用藥的病人,也絲毫不能放松飲食治療的要求。只顧用藥,不管飲食,就可能使藥量偏大,病人代謝失衡。如使用磺脲類藥的病人可產生繼發性磺脲類藥失效,使用胰島素的病人胰島素抵抗現象加重,繼而各種合並症出現和加重,最終導致治療失敗。
一、吃得越少越好
每個患者對熱量和各種營養素的需求量應根據年齡、職業、體重及並發症等基礎情況而有所區別。以正常體重的輕體力勞動者而言,每千克體重日需熱量約30~35千卡,中等體力勞動者和重體力勞動者在此基礎上分別增加5~10千卡。根據我國人民的飲食習慣,折合成主食,正常體重輕體力勞動者約需250~300克/日,中等體力勞動者和重體力勞動者則需增加100克左右。對肥胖病人和高脂蛋白血症者則應酌情減少,使體重緩慢降到正常標准,但不能少於130克/日。孕婦、營養不良及有消耗性疾病者應酌情增加熱量10%~20%,以發育期少年兒童更應放寬熱量標准。對甲狀腺功能亢進合並血糖升高的患者,一般不應限制飲食,待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後血糖仍然增高者才應酌情限制熱量。
二、不吃
早餐,以求限食
糖尿病人中(尤其是老年人),不少人都不吃早餐,或早餐僅吃牛奶、雞蛋,不吃主食,以為這是限制熱量的好辦法。其實這是錯誤的。由於糖尿病患都自身胰島素分泌絕對或相對不足,人僅要求限制每天的總熱量,而且更要限制每餐的熱量,後者比前者甚至更重要。所以三餐的熱量必須平衡,以減少每餐熱量攝入。有條件者還可在三餐之外加餐兩餐(9:00時、15:00時),以使每餐主食少於100克。而不吃早餐者另兩餐包含必然增加,這好比一匹病馬拉不動滿車,可拉半車,卻可多跑兩次,萬不可少跑一次而增加每次的重量。
三、少吃糧,多吃肉,多吃油
為了少吃主食而又不餓肚,不少病人便想出多吃肉類、花生等油類食品的辦法。醫學界也曾經提倡過低糖、高脂肪、高蛋白膳食的治療方案,隨著胰島素的問世和研究的深入,現在的糖尿病包含方案已改為以糧為主、高蛋白、低脂肪、高纖維素。“以糧為主”(指占總熱量的比例為50%~65%)比較符合我國人民的飲食習慣,並有利於增加組織對胰島素的敏感性和改善糖耐量。一般來說,糖尿病人體內糖原異生旺盛,蛋白質消耗量大,故在腎功能正常時,應予高蛋白飲食(占成人總熱量的15%),成人每千克體重約1克,孕婦、乳母、營養不良及合並消耗性疾病者可酌情加至1.5~2.0克,兒童則為2.0~4.0克。折合成食品,成人早餐可食牛奶200克,雞蛋上個(高膽固醇血症者可不吃蛋黃),
午餐、
晚餐各加食牛肉50克(或豬肉60克,或魚60克,或雞50克,或豆腐100~125克)。有些患者在血糖控制良好時仍感到疲乏無力,多因蛋白質攝入不夠而非限糖過嚴。當病人腎功能受損較重時,則應限制蛋白質攝入,尤應嚴格限制植物蛋白折攝入。糖尿病患者多伴有脂肪代謝紊亂,故應予低脂飲食(占成人總熱量的30%以下)。在谷物和肉類中已含有足夠的脂肪,因此病人不應特意進食花生、油條等富含油脂的食物。烹調用油應限制在25克/日,且宜用植物油,不用動物油。病人每日可食青菜500克以上,除可提供各種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素外,主要是提供纖維素,以延緩糖的吸收,改善糖的代謝,並可增加飽腹感。
四、不能吃水果
水果中含有豐富的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素和纖維素,這些對糖尿病人是有益的。水果中所含的糖分主要是葡萄糖、果糖和蔗糖,果糖在代謝時不需要胰島素參加,所以一般糖尿病人估血糖已獲控制後並非一概排斥水果。水果糖分會計師也是有區別的,西瓜含糖4%,最低;棗、甘蔗、紅果約20%.在嚴格限制總熱量的前提下,適當進食一些西瓜等含糖量較低的水果是允許的.但進食水果後須扣除相應主食量,譬如200克橘子或蘋果相當於主食25克。一般在午餐和晚餐主食均按標准控制在50克或75克時,15:00時可進食一塊西瓜或一個蘋果等其它水果(200~250克)以頂替加餐。當然,在血糖未控制時暫不宜進食水果。
五、睡前吃一點,避免夜間低血糖
過去曾認為,晨間血糖過高常常是由於夜間的低血糖引起的,近年的研究表明這種觀點是不成熟的。睡前進食主食並不是降低晨間高血糖的可靠辦法,還會使部分病人晨間血糖升高。
六、用了胰島素,飲食可增加
對胰島素依賴型糖尿和營養不良的糖尿病病人,應用胰島素控制血糖後可酌情增加飲食以改善病人的發育和代謝。但大部分繼發性磺脲類藥失效的糖尿病病人則不應在用胰島素改善血糖指標後就以為自己可以多吃一點了。胰島素用量隨著包含量的增加而增加,病人體重不斷增加,而肥胖恰恰是病人產生胰島素抵抗的重要原因,從而給治療帶來困難。所以,任何治療條件下對飲食治療的放松都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