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高血壓藥物治療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在這個原則下進行藥物的選擇和調整,才可能更好地控制病情。那麼,這些原則包括哪幾個方面呢?
1、堅持個體化的用藥原則: 原則上應該根據病人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降壓藥物,而不應該人雲亦雲,盲目追求新藥、貴藥。目前臨床一線用藥包括:利尿劑(代表藥物雙氫克尿噻);b-受體阻滯劑(代表藥物倍它樂克);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代表藥物開搏通、必利那、洛汀新等);鈣拮抗劑(代表藥物硝苯地平緩釋片、尼群地平、絡活喜);α-受體阻滯劑(代表藥物特拉唑嗪、哌唑嗪);血管緊張素ii受體拮抗劑(代表藥物科素亞、安博維、代文)。選擇何種降壓藥物作開始治療及維持降壓治療,要考慮每個病人的個體化因素,切忌采用固定模式。因為降壓治療是長期甚至終身的。藥物的選擇應考慮到下列因素:①病人存在的心血管危險因素;②有無靶器官損害,如臨床心血管病,腎髒病及糖尿病等;③有無其它伴隨疾病影響某種降壓藥物的使用;④對病人存在的其它情況,所用藥物有無相互作用;⑤所選藥物降低心血管危險的證據有多少;⑥患者長期治療的經濟承受能力。尤其要注意的是,高血壓病人若同時患有其他疾病,應避免應用可使這些疾病惡化的藥物,這就要求對病人的情況應有全面的了解,並且熟知各種降壓藥物的毒副作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鈣拮抗劑副作用少,尤其對血脂、血糖代謝無不良影響,目前臨床上常作為無明顯合並病患者的首選用藥。但美國最新高血壓指南jnc7推薦,小劑量利尿劑副作用少,療效確切,亦可作為首選。
2.長效藥物:由於大多數的高血壓病人需要長期服藥,甚至終生服藥,故宜采用較簡單的服藥方法。最好應用每日一次24小時有效的長效制劑達到全天候治療。這種制劑的優點是病人順從性好,平穩降壓、血壓大幅度波動少,對減少主要的心血管危險事件及保護靶器官損害可能較短效制劑好。服用長效制劑能避免服用短效藥物的患者因漏服或在夜間可能出現突發性血壓升高而導致心血管性猝死的危險性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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