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市這位七旬老人倒地長達半個小時裡行人們視而不見,即便他說“不會訛人”,但真正像王鐵軍這樣無所顧慮去救助的又能有幾個呢?著名學者李慎之曾說過:“千差別,萬差別,缺乏公民意識,是中國和先進國家最大的差距”。這也給我們一個啟示,我們這個時代在物質上可能“不差錢”,但精神上差的恰恰是公民意識和社會責任。面對我國傳統道德體系的日趨瓦解,面對危急關頭急需幫助的弱勢者,如何讓國人重拾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的信心,很值得國家和社會反思。
對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需要在道義和經濟上給以幫助的,有必要采取一定的“精神獎勵”與“物質幫助”,特別要將當前“社團自救”形式規制到“民政救濟”制度中去,以此來明確政府的責任,細化社會道德義務的分工與責任。當公共秩序遭遇破壞、公共信任遭遇危機時,政府就應為挺身而出者打消後顧之憂——去承載那些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而帶來的無法預知後果,這是政府不折不扣的責任。實現它,更多地需要具體而明確的制度安排,修復並堵死制度的殘缺,而不是泛化得幾近蒼白的道德宣教。
毋庸諱言,見義勇為、助人為樂日益成為社會“稀缺產品”,人們似乎將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行為看做一個需要衡量成本與後果的“風險投資”。因而,社會頻頻上演歹徒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搶劫無人相幫,公交車上歹徒公然強奸少女、一車乘客事不關己,至於因病而突然昏倒路旁無人救助的更是比比皆是。輿論可以抱怨“人心不古、世風日下”,但是否對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精神和壯舉為何日益“稀缺”作制度層面的深刻剖析呢?
11月15日下午,河北邯鄲市一位七旬老人摔倒在聯紡路上,在長達半個小時裡行人們視而不見。途經此處的出租車司機王鐵軍將老人救起後,老人說的第一句話是:“謝謝你,放心吧,我不會訛人!”把老人平安送到家後,他的兒媳婦掏出100元錢要酬謝王鐵軍,被婉言謝絕了。助人為樂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似乎自2007年“彭宇案”發生以後,法官的一紙讓好人很受傷的判決,使昏倒路邊的老人一下都成了“瘟神”,路人唯恐讓之不及,很少有人再伸出援助之手了。有人說,“彭宇案”的一紙判決,讓中國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這話雖有點誇張,但該案件的判決,確實極大地影響了人們對助人為樂的態度。這是法治的悲哀,是道德的悲哀,更是當今社會的悲哀!
Copyright © 天天健康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