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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飲食謠言”大盤點

  經歷了被稱為“食品安全年”的2011,我們搭在“吃”上的這根神經在2012年愈發敏感——飯店的鮮搾果汁也許並不新鮮健康,早點攤兒噴香的小包子吃前也要多思量,粉紅誘人的熟食要少吃,咖啡“伴侶”能少放則少放……來自各方專家、學者的科學知識答疑解惑,在這一年裡我們確實懂了不少健康新知,但也有偽裝成“健康新知”的“飲食謠言”夾雜在這股洪流中撲面而來,以“善意”的方式提供錯誤信息,危言聳聽。今天《健康周刊》為您搜集這一年中流行在微博等各個平台上的“飲食謠言”,為曾經被“誤毒”的那些食物和飲食習慣平反。

[圖片中心]2012“飲食謠言”大盤點 是真是假(來源:新華網) /9)[進入圖集]

     

      謠言:“蝦與維生素C同食似砒霜!警惕食物相克!”

      謠言重現:

      不要一起吃的食物:1.蝦+維C=砒霜;2.感冒藥+可樂=中毒;3.雞蛋忌糖精同食;4.豆腐+蜂蜜=耳聾;5.海帶+豬血=便秘;6.土豆+香蕉=生雀斑;7.牛肉+紅糖=脹死人;8.狗肉+黃鳝=死;9.羊肉+田螺=積食腹脹;10.芹菜+兔肉=脫頭發;11.番茄+綠豆=傷元氣;12.鵝肉+鴨梨=傷腎髒……

      解“毒”:

      類似以上食物相克的種種組合並非今年“謠言系新同學”,專家不厭其煩地辟謠,但其“炙手可熱”的程度並未在2012年有所衰減。據說不少大學還將“食物相克大全”做表、做圖貼在食堂,給學生們“科普”,相關書籍也乘勢熱賣,大賺一筆。實際上,食物相克的風行在我國是有文化基礎的,例如《本草綱目》有一節“食物禁忌”,就列舉了180對不能同時食用的食物。但早在清代起,就有中醫學者對此進行過批駁,現代營養學家鄭集教授在上世紀30年代就對“相克”食物進行科學實驗,並做出了科學的解釋。近年來中國營養學會分別與蘭州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哈爾濱醫科大學合作,做了更嚴格一些的“食物相克”實驗。蘭州大學的實驗選了5組傳說會相克的食物組合,由100名健康志願者食用,連續吃了一周,沒有發現哪一組食物會引起異常。哈爾濱醫科大學的實驗則另外選了12組食物組合,有30名志願者連續吃3天,也未發現異常,只是有志願者認為個別組合食物搭配不合理,導致口味不適合。專家稱,絕大多數有關食物相克的說法都是謠傳,既沒有中醫依據,也沒有科學依據。

      拿“蝦+維生素C=中毒”來說。在謠言中,蝦不能與維生素C同食的原因是“蝦含有一種濃度很高的‘五價砷化合物’,它本身對人體無毒害,但是維生素C會把它轉化成劇毒的‘三價砷’,也就是砒霜,可引起急性中毒,甚至致命。”那麼,西方人喜歡在烹蝦時澆檸檬汁,我國自古也有龍井蝦仁、番茄大蝦等菜品,如果該說法屬實,檸檬、茶葉、番茄中維生素C與蝦發生反應,為什麼尚未聽聞有人食用以上菜品中毒呢?事實上,蝦所含的砷絕大部分是穩定的有機砷,無機砷的含量不到4%。按國家標准,每千克鮮蝦中無機砷含量不能超過0.5毫克。即使這些無機砷能被維生素C全部還原成砒霜,那麼也要吃上212斤的蝦才能達到口服砒霜致死量的下限。專家稱,與食物相克相比,以下三種“毒物”更值得引起重視:第一類是如河豚等有毒有害物質是天然存在的;第二類是天然存在,但人類已經找到了解決的辦法,比如生豆漿和沒有加工好的扁豆,只要徹底加熱就不會中毒;第三類是污染物,最多見的是生物污染物,不干不淨吃出來的毛病。

      謠言:“小心!一碗泡面需要肝髒解毒32天!”

      謠言重現:

      泡面的面餅經過油炸,油中添加了BHT,可怕的是碗裝泡面,碗的材質是聚苯乙烯,為防止加熱變形,添了BHT,但在沖泡過程遇到高溫,這些物質就會溶解出來。而肝髒是人體的排毒器官,只要人體攝入不需要的物質,都會由肝髒整合排出去,一般32天為一個周期。所以一碗泡面需要肝髒解毒32天才可以代謝出去!

      解“毒”:

      在謠言中被多次提到的BHT是一種抗氧化劑。它被廣泛用於食品中油脂的抗氧化。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把BHT的每日允許攝入量定在每公斤體重0.3毫克。對於成年人,大致相當於每天20毫克左右。按照現行的中國食品添加劑國家標准,BHT在食品中的用量一般為每公斤油脂0.2克。按照每包方便面100克、通常含油量20%來計算,每天吃5包泡面,長年累月地吃,其中的BHT也不會造成健康危害。對於另一個謠言版本,即“泡面碗是用聚苯乙烯制作的,在加熱中會釋放出單體苯乙烯,而苯乙烯有致癌性。”專家稱,在老鼠試驗中,苯乙烯的致癌性只在“大劑量”的情況下顯現。這個“大劑量”指的是每公斤體重幾十毫克的量級。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制定的安全攝入量是每天每公斤體重0.04毫克。美國FDA認為從聚苯乙烯包裝材料中釋放出的苯乙烯不可能達到這一有害劑量,所以允許用它來盛裝食品。而歐洲、日本也都允許它的使用。實際上,泡面作為一種熱量高,營養成分單一的食品,本身不是一種“健康食品”,它的問題還有含比較多的鹽,導致鈉超標等等。但將“非健康食品”與“毒食”畫上等號,再加以種種無科學根據的臆測,對泡面這種在“應急”時表現突出的食品實在是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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