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食物品
肺結核之人忌食下列食物。
胡椒
大辛大熱之物,凡陰虛有火者均忌食。《海藥本草》中說:“不宜多服,損肺。”《隨息居飲食譜》亦雲:“多食動火燥液,耗氣傷陰。”肺結核患者多屬中醫陰虛火旺體質,故當忌之。
辣椒
性熱味辛,能助火傷陰。《中藥大辭典》申明確告誡:“陰虛火旺及患咳嗽者忌服。”所以,陰虛內熱之體的肺結核之人不宜食用。
花椒
俗稱川椒,辛溫有毒。清·王孟英認為“多食動火”。《本草經疏)中告誡:“肺胃素有火熱,或咳嗽生痰,或咳嗽咯血,……法所鹹忌。”肺結核之人亦當忌食。
桂皮
屬辛溫調味食品。《四川中藥志》雲:“性大熱,味辛甘,有小毒,陰虛有火者忌服。”肺結核患者的體質多屬氣陰虧損,或是陰虛火旺,故切勿服食。
人參
性溫之物,大補氣血。《醫學入門》指出:“陰虛火嗽吐血者慎用。”《藥品化義》中也說:“若肺受火邪,喘嗽痰盛,失血初起,皆不可用。”肺結核咳嗽咯血之人,不宜服食人參,野山參尤禁。
狗肉
溫補食品,肺結核之人陰虛內熱者,不宜食之。《本草經疏》中早有告誡:“狗肉發熱動火,生痰發渴,凡病人陰虛內熱,多痰多火者慎勿食之。”
獐肉
獐為鹿科動物,獐肉性溫熱,故凡屬陰虛火旺的病症,皆當忌食。而且獐肉亦為發物。《隨息居飲食譜》中說:“多食發痼疾。”肺結核病多為陰虛火旺之疾,對性屬溫熱的發物食品,理應忌之。
鵝肉
古代醫家及民間均視之為發物,如唐代食醫孟诜即雲:“鵝肉多食,發痼疾。”《本草求真》也說它“發風發瘡發毒”。明·李時珍亦認為“鵝,氣味俱厚,發風發瘡,莫此為甚。”肺結核亦為痼疾,法當忌食。
黃花魚
即石首魚、江魚,是為海腥發物食品。如《本草匯言》中說:“動風發氣,起痰助毒。”清·王士雄亦雲:“石首魚,多食發瘡助熱,病人忌之。”海腥發物含刺激性成分,肺結核者食之,會加重病勢,故應忌之。
櫻桃
性溫而發澀易導致內熱。《日用本草》曾說:“其性屬火,能發虛熱喘嗽之疾。”肺結核病多為陰虛火旺,虛熱虛喘。《隨息居飲食譜》又說:“櫻桃甘熱溫中,不宜多食,諸病皆忌。”也應包括肺結核病在內,切勿多食之。
砂仁
性溫,味辛,為民間常用的藥食兩用調料品,歷代中醫多認為砂仁辛香溫燥,易助熱上火,耗氣傷陰。《藥品化義》中就有告誡:“肺有伏火者忌之。”《本草正義》還說它“辛燥而動血”。肺結核多為陰虛內熱,誤食之,易燥熱損肺,甚則動血而咯血吐血,故應忌食為妥。
此外,肺結核患者還應忌吃茴香、荜撥、丁香、生姜、荔枝、龍眼肉、羊肉、鹿肉、海馬、麻雀肉、公雞、韭菜以及煙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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