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種食物都有多種屬性,比如外觀、顏色、口感、味道、安全性能等。當我們說一種食品“合格”的時候,指的是它在各方面都符合我們的要求。或者說,各方面都符合食品生產者對消費者的承諾。以下,我們為大家分享了幾大過期食品的認知誤區:
保質期=保存期
保質期又稱最佳食用期,國外稱之為貨架期,指食品的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在適宜的貯存條件下,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沒有改變,在一定時間內可能仍然可以食用。而另一種叫保存期,即產品可食用的最終日期。在保存期之後,食品會發生品質變化,產生大量致病細菌,如果食用,則有可能導致食物中毒和急性傳染病。所以,過了保存期的食物,必須做丟棄處理。
冰箱等於保鮮櫃
有些人以為,只要把食品放到冰箱裡就不會變質。事實並非如此。首先,很多微生物繁殖的適宜溫度范圍為4℃~60℃,而大部分冰箱冷藏溫度並沒有達到4℃以下,即使達標,也只能延緩細菌的生長繁殖,卻並不能殺滅微生物。此外,長時間存放的食品往往會發生冰晶析出、粘連等現象,而反復冷藏,並且生熟食物交叉放置,不但影響口味,還易引發食物變質。而一些速凍食品更不能長期冷藏,反復冷凍導致維生素緩慢分解損失,最好在出廠日期後一月內吃掉,謹防引起胃腸疾病。
警惕保質期玩“障眼法”
個別生產廠家和不法商受經濟利益驅動,采取塗改生產日期,彈性標簽,隨意標簽等各種手段給過期食品更改“生日”,再進商場欺騙消費者,使消費者無法識別真正的食品保質期。
而超市自制的食品,無論是饅頭、面條等主食,還是醬牛肉、涼拌菜等熟食,超市工作人員通常都是在稱重後,再往塑料袋上打上日期,這個日期顯示的雖然是當天的日子,但這些食物究竟是哪天生產的,消費者根本無從知曉,更有甚者,有的生產者和經營者肆無忌憚利用食品標簽塗改日期,或二次包裝,隨意擴大保質期。
很多上了年紀的人都會為了節省,會把一些剩下的東西一留再留,如果味道變了,就重新炒下,可是,要知道,這樣的做法,往往會損害我們的健康。對於過期食品,我們還是要該出手就出手,不能為了一時之利而搭上我們的健康。
Copyright © 天天健康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