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連續兩周的時間裡,病人表現出下列九個症狀中的五個以上。這些症狀必須是病人以前沒有的、或者極輕的。並且至少包括症狀(1)和(2)中的一個。
1.每天的大部分時間心情抑郁,或者是由病人自我報告,例如,感到傷心,心理空空的),或者是通過旁人的觀察(例如,暗暗流淚),注意:在兒童和青少年中,可以表現為易激惹,而不是明顯的心情抑郁。
2.在每天大部分時間,對所有或者大多數平時感興趣的活動失去了興趣。或者通過病人自我報告,或者通過旁人的觀察。
3.體重顯著減少或增加(正常體重的5%),食欲顯著降低或增加。注意:在兒童表現為缺乏正常的體重增加。
4.每天失眠或者睡眠過多。
5.每天精神運動亢進或減少(不止是自我主觀感覺到的坐立不安或者不想動,旁人都可以觀察得到)。
6.每天感到疲勞,缺乏精力。
7.每天感到自己沒有價值,或者自罪自貶(可能出現妄想)。這不僅是普通的自責,或只是對自己的抑郁感到丟臉。
8.每天注意力和思考能力下降,做決定時猶豫不決。(自我報告或者是旁人的觀察)
9.常常想到死(不只是懼怕死亡),或者常常有自殺的念頭但沒有具體的計劃,或者是有自殺的具體計劃,甚至有自殺行為。
同時,要排除雙向燥郁。且上述症狀對病人的生活工作或其他重要方面造成嚴重影響。不是由於藥物的生理作用(例如,服藥,吸毒,酗酒)或者軀體疾病所引起(例如,甲狀腺分泌降低)。
上述症狀不能僅僅由患者親友來解釋。而且伴隨著顯著的生活工作方面的功能缺損、病態的自罪自責,自殺觀念,精神症狀,或精神運動遲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