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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實就是最好的選擇嗎?

  斯科特·派克說過,“無法面對沖突,則無法愛人。”

  沒人願意因為未踐約而與人對峙,即使對方好言相向。很多人會想方設法避免聽到他人給出自己不願意聽到的回復。這樣做的弊端是,我們可能會因此而無法獲知一些有價值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能夠增進生活及人際交往中的正直、敬意和信任。阻止他人給出自己不想要的信息的最常見的方法,是否定他人對自身言語或行為反饋的合理性。例如“我很失望,你沒有如約去跟進我們一直在做的項目”,或是“當你沒有如約參加會議的時候,我很擔心你是不是出了事,還是我把會議時間記錯了”,或是“自從你四次爽約之後,我已經不那麼信任你了。”

  當自己重視的人對自己不信任、失望、憤怒或有其他負面情緒時,我們會很難受。當我們找借口,替自己的行為辯護以削弱或最小化對方情緒的合理性;或是簡單的告訴對方自己在做更重要的事情;或他們不應該感到沮喪時,大部分情況下對方都不會覺得自身的情緒不對,反而會更加不信任、不尊敬你。人們常常會給出各種理由來否定對方憤怒,失望,不信任或焦慮等負面情緒,如:1)我這麼做是有理由的,2)你不應當認為這是針對你的,3)你小題大做了。冷靜一點。不算什麼大事。你上周/上個月/去年也遲到過啊。能不能就此打住?往前看吧,兄弟。”等等

  大部分人在生活中都可能時不時會聽到或說出這些話。如果你有過這樣的經歷,你應該知道這些回復都是無法否認他人的感受的,只是為了逃避自身違約的責任或是隨之而來的愧疚或憂慮。

  為了防止我們人性中的缺陷、不足和弱點因為某一行為而被揭露,進而玷污了自身形象,我們會想方設法讓對峙或指責我們的人沉默。底線是,我們不想自己看上去很糟糕,不想讓別人覺得自身不可靠,麻木不仁或過分以自我為中心。主動或被動表達的憤怒或無理的語言,傷害性行為,或違背信任的行為揭露了自身性格中不討喜的一面時,為了避免隨之而來的羞愧或尴尬,我們很自然得會找借口,為自身開脫。

  “中傷信使”並不是與信息傳遞人相處的最好方式,不論信息如何讓人難以接受,也值得去聆聽。畢竟有時候,我們也不一定知道自己侵犯他人的地方,而即使我們知道自己不對,也不太願意去了解自己的行為對他人造成了怎樣的影響。一旦自我防御機制成功將我們不願意聽的阻擋在外,我們就喪失了必要信息,無法改善笨拙的處事模式,無法減少重犯的頻率。

  如果別人爽約後,你用憤怒、惡意或評判的態度與人對峙,可能會迫使對方閉口不言或收回自己的話。但是這樣並不意味著你贏了。這些情緒並不會消失,而是隱藏起來。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情緒以各種微秒的形式堆積起來,最終直接或間接得爆發出來。

  結果就是,伴侶經常圍繞金錢、性生活、孩子和姻親這些話題而爭吵,掩蓋了權利、控制、尊重、信任、自由和接納實際問題。這些實際問題是情緒被長期忽視、否定或否認的情況下產生的,有時甚至可能累計並被忽略了幾十年。當這些不受關注的情緒不斷累積,直到無法承受;就像我們的情緒承載箱無法承載、情緒電路過載後,斷路器會直接關掉電路。而這種情況下,不是直接重置斷路器就能解決問題。你的情緒系統需要大修,更糟糕的情況可能都無法修理。

  當面對違約,或面對需要注意或理解的人群時,沒有事情是“小事一樁”的。對情緒困擾不予以注意是個大問題,如果否認這種困擾會將問題變大。

  當聽取他人因為我們的行為而引起的困擾時,我們需要忍耐力、自控力,意向性,脆弱以及其他個人品質。極少人在成年時就完全具備這些品質。只有在與人交往的種種考驗中,我們才會有動力強化這些品質,並有機會不斷完善。當我們將與人交往的挑戰作為自我發展的機會時,就能夠改善人際關系,甚至改善自身生活。這可是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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