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父母都有這樣的體會,十五六歲的孩子總和父母對著干,且能持續2-3年。你讓他往東,他偏往西。這種“作對”現象在有的孩子身上表現十分明顯,常把母親氣哭,把父親氣得渾身發抖。心理學上把青少年這段時期稱為“第二反抗期”。要正確對待子女的這段“第二反抗期”,父母應該做到一方面加強與子女的情感交流,另一方面要注意自己的行為方式對子女產生的影響。
在與子女的情感交流方面,父母應注意幾點:
1、當子女向你談他們感興趣的問題時,要集中精力聽,不要似聽非聽,或邊做其他事情,甚至邊看電視邊聽。如果當時父母正在做一件緊急的事,不妨跟子女打個招呼,以便得到子女的諒解。
2、即使一開始就不同意子女的意見,也要耐心聽完,充分了解他們的看法,以交換意見的方式發表自己的看法,而且還要考慮他們的意見,不可唠叨說教。
3、要用尊重的語氣而不是教訓的語氣發言。尊重子女會使子女尊重自己。教訓常常帶來反感和對立,只會產生相反的效果。
4、父母要正視孩子自我意識的增長和認識能力的提高,指導、幫助他們正確認識自己所處年齡階段的生理、心理特點,明確指出他們自身尚存的幼稚性、依賴性和認識上的片面性。
5、家裡的事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見。如果他們的意見合理或與大人的意見一致,就應以他們的意見做出決定。這樣可增加他們的參與感和責任感,也能協調家庭成員間的關系。
由於父母的自身行為方式可直接影響子女的心理發展,故父母在日常行為方面也應注意以下幾點:
1、自己要做出好榜樣。
2、子女做的事,父母不要每樣都去指手劃腳,許多事情可以放手讓他們去獨立完成。
3、尊重孩子的“隱私權”。由於不重視這個問題,常常出現父母拆子女的信件,偷看子女的日記等情況,這會引起子女的對立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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