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治療腹瀉的藥物很多,有專門用於止瀉的功能性止瀉藥,亦有根據病因選用的抗菌藥、抗病毒藥,以及各種腸粘膜保護劑、微生態調節劑等。上述許多藥物在治療腹瀉中雖然療效較好,但其中有些藥物對於機體發育尚不完善的小兒來說則不宜服用。鑒於小兒腹瀉是兒科常見病、多發病,為人父母者又習慣自行給藥,因此有必要講述一下小兒腹瀉不宜選用的藥物,以供我們的藥店營業員在薦藥給年輕的父母們時講清其利害的關系。
易蒙停(洛哌丁胺):
適用於各種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瀉的治療。但其作用強烈,用於低齡兒童易致藥物不良反應,如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等,加之曾有新生兒用藥致死的報道,故國內外均限制用於低齡兒,如我國易蒙停使用說明書中就規定:5歲以下兒童禁用。
復方地芬諾酯(復方苯乙哌啶):
適用於急慢性功能性腹瀉又慢性腸炎的治療。該藥每片含鹽酸地芬諾2。5mg、硫酸阿托品0。025mg,其中地芬諾酯對腸道作用類似嗎啡,可直接作用於腸平滑肌,作用亦很強烈。由於國內外不斷有應用該藥致小兒中毒甚至致死的報道(死亡病例集中於小於兩歲的嬰幼兒),又因該藥小兒用藥劑量至今尚無統一標准,因此兩歲以下嬰嬰兒禁用,兩歲以上小兒應慎重使用(嚴格控制用藥劑量)。
氟哌酸(諾氟沙星):
對致病性和產毒性大腸桿菌、沙門菌屬等所致的胃腸炎、菌痢有良好療效,臨床應用廣泛,為人們熟知。但因該藥及其同類(喹諾酮類)藥物有引起骨病變的可能,因此,12歲以下小兒不宜選用。
四環素: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治療感染性腹瀉具有一定療效。但8歲以下小兒應用四環素及同類藥物如土霉素、多西環素(強力霉素)、米諾環素(美滿霉素)等可致恆齒感染、牙釉質發育不良和骨生長抑制,因此8歲以下的小兒應避免應用此類藥物。
藥用炭:
能吸附導致腹瀉及腹部不適的多種有毒與無毒刺激物,減輕對腸壁的刺激,減少蠕動,從而起到止瀉作用。但由於該藥吸附作用強助無選擇性,對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長活性均有影響,長期應用可致小兒營養不良,故3歲以下小兒腹瀉或腹脹,禁止長期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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