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事件發生後,親歷者常常會出現驚恐、緊張、焦慮等心理反應,生理反應方面可能表現出胃腸道不適、植物神經的紊亂、睡眠飲食問題,這些都是人經歷突發事件時會出現的正常反應。而精神方面,會出現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一個月之內,當事人明顯表現出精神運動性興奮或精神運動性抑制,前者比如說話多、情緒激動,而後者可能出現緘默,不講話,運動遲滯。
第二,在災害發生後的短暫時刻,有的人會出現反應性精神病的表現,甚至出現幻覺、妄想,以及沖動性行為,這是急性應激障礙症。
第三,精神異常超過一個月以後,上述表現依然突出,症狀持續三個月,屬於慢性的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
第四,如果災難發生半年後才出現精神異常,是延遲型的創傷後應激障礙症。
對於第一種情況,大部分經歷過災難性事件的當事人,不會發展成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因為每個人都有自我修復的能力,經過一段時間,可以從創傷中走出來,對這一類人不需要做什麼。其他三種情況,還有其他的精神障礙,需要精神科方面的干預。干預包括藥物干預以及心理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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