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衰弱屬於心理疾病的一種,是一類精神容易興奮和腦力容易疲乏、常有情緒煩惱和心理生理症狀的神經症性障礙。
神經衰弱有五個方面的特點,只要符合其中三點,就可以診斷為神經衰弱。
1、衰弱症狀:表現為腦力、體力容易疲勞,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差。與正常人疲勞的主要差別是:疲勞不能通過娛樂、休息消除或者娛樂時也覺疲勞。
2、情緒煩惱、緊張、易發怒。煩惱與正常人的感受沒有兩樣,差別在於神經衰弱者光有煩惱沒有愉快,缺乏尋求愉快的有效行動;易發怒典型表現為三部曲:急躁發怒→後悔→加強自我壓抑和控制。由於反復壓抑,就出現容易傷感,好打抱不平,瞅什麼都不順眼;情緒緊張與正常人的區別是,不能讓自己適時放松,表現特點是總覺任務緊迫,擔心做事做不好,加強自我控制,不能松懈,結果是精神過敏,效率降低。
3、精神容易興奮。表現為因小事引起過多的回憶,且茫無頭緒,自己感到分心和控制不住,明知胡思亂想於實際無益,卻陷在裡面出不來。
4、肌肉緊張性疼痛。
5、睡眠問題。表現為入睡困難,多夢易醒,醒後感到不解乏,常出現夜間不眠,白天無精打采或打瞌睡。
神經衰弱的診斷過去一直比較混亂,美國最初認為是社會迅速工業化造成的文明病,認為中上層白領階段的腦力勞動者才容易患病,故神經衰弱的診斷當時很流行,某些人甚至以患神經衰弱來炫耀自己的高貴身份。當時,神經衰弱的概念很籠統,把許多焦慮症、強迫症、抑郁性神經症等其他神經症統統診斷為神經衰弱,隨著對心理疾病研究的深入,這些神經症均被單獨劃分診斷。我國目前部分醫生對神經衰弱的診斷也依然不統一,原因主要有兩個:首先是有些醫生對其他神經症了解不多,無法明確時就診斷神經衰弱。其次是病人樂於接受這樣的診斷,認為神經衰弱是腦力勞累過度引起的,這樣的診斷能保住面子。結果是一大部分其他神經症,如抑郁性神經症、焦慮症、強迫症、恐怖症等神經症,都以神經衰弱來治療,結果必然有大部分患者因治療不當而延誤病情。
患神經衰弱並不可怕,關鍵在於早日明確診斷,采取綜合措施,合理安排作息規律,勞逸結合,必要時進行心理治療和藥物治療,均能獲得理想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