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是人在各種場合下,在對待人或物體時,所表現出來的與他人不同的習慣行為和傾向性。性格是個性的核心(其次是能力)。
erikson性格發展階段學說(前3階段)
兒童個性和性格的特征:
(1)0-1歲嬰兒 主要靠母親無微不至的照料,需要得到及時滿足→安全感→希望→對親人產生信賴感,反之焦慮,不安和恐懼。
(2)1-2歲幼兒 隨著運動發展,自主能力增加,例如想自己動手吃飯,東西掉了想自己撿,但習慣了細心護理的母親並未意識到小兒如此迅速的變化,仍然經常代替或限制小兒的活動。如:這不准摸,那不准動等,這樣做的結果只能使小兒對自己有無能力做任何事產生懷疑,因而對自己的能力產生一種困惑感,相反父親則常常沒有這麼耐心,他們多不大幫忙,實在有困難才幫助一下,父親的這種態度對小孩自主能力和意志的培養有利,因此,這個時期開始,父親就應多抽時間和小孩在一起。
(3)3-6歲兒童 主動性增加,當主動行為遭到失敗會產生失望和內疚,他特別注意家人對他的評價,罵“笨”會刺傷自尊心,導致生活無指向性和目的性。有的家長總是將自己小孩的缺點和別人小孩的優點比較,這樣會挫傷積極性。而這時家長應做的是:找原因,多鼓勵,少提過高要求和做力所能及的事對發展自信心都非常重要,過分要求獨立性,小兒容易失敗,反而助長依賴性,這點應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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