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病為外邪時病,若體質素健,常可數日治愈。但亦有少數病人,由於心氣夙虛,感邪較重,外邪乘襲於肺,稽留數日,旋即內捨於心,加之過用汗法,致使營不內守,隨洩於外,汗愈洩而氣愈乏,氣愈乏而陽愈虛。如此,便會出現陽氣暴脫證。這種由感冒“小恙 ”而釀成的陽亡證,古人早有論及。東漢·張仲景在《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篇中,多次告誡人們表證不可發汗太過,否則會致陽亡之變,並特設若干含有人參、干姜、附子的方劑,以備臨證不時之需。清·吳澄在《不居集》中設有“外感致虛論”,指出“若體虛之人,感之而妄用汗、吐、下之法,重者當時受傷,變症甚速,輕者元氣暗損,或遷延數日,亦必終歸外損耳”。這裡所說的“體虛”,是感冒病突然惡化的重要原因,而妄用汗法則是病情變化的誘因。醫林俗語有“傷寒偏死下虛人,傷風亦有戴陽證”句。這裡的“下虛”指元氣不足,脈氣無根,為病之本;“戴陽”是證候,為病之標。合言之,即外感熱病,可因氣虛不復,轉而成為虛陽浮越的陽亡證。
“汗為心之液”。表證用汗法,雖是解表祛邪的治療大法,但汗之太過,既耗心陰,又傷心陽。這時的大汗,是導致陽脫的主要原因。陽主生發,主溫煦,為髒腑功能的動力。它在人身的作用正如《素問·生氣通天論》說:“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 由於心陽虛脫,加之邪毒內侵,進而損及腎陽,故呈現一派陽氣衰敗征象。四肢無陽氣溫養而見手足逆冷;衛氣失固,腠理不密,陰液失卻統攝,則見大汗淋漓;陽氣虛衰故有面色蒼白,表情淡漠,兩目失神之象;心腎陽氣不足維系及血不養心則見心慌欲脫;陽氣式微,難以推動血行,則氣虛血瘀,故見舌紫暗;若有舌大苔滑,脈微欲絕,則為陽亡之兆。
本證臨床表現可以歸納為:
主症:①先有感冒病寒熱汗出症狀;②繼之,見心悸、胸悶、氣急、汗多、畏寒、脈數或見結代;③大汗淋漓,手足逆冷,面色蒼白,兩目失神,心慌欲脫,惡寒蜷臥。
次症:咳嗽,胸痛,或見大便自遺,語聲低怯,但神清。
舌脈:舌體肥大,質紫暗,苔灰白滑潤;脈沉微細數,似有似無。
具備主症①、②、③三項,或①、③兩項,並均見典型舌脈者,即可確診為陽氣暴脫證。若見主症①、②兩項,或見主症①兼見次症及舌象,脈細數者,應視為陽氣將脫的先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