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因不明 對高血壓病雖然目前很多學說,從不同的角度來說明高血壓的發病機制,如精神神經學說,內分泌學說,腎源學說,遺傳學說,攝鈉過多學說等,這些學說都有充分的理論和事實根據,但均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反映高血壓發病機制的某些側面,而不能全面闡述,所以,治療起來多缺乏病因治療。
(2)誘因較多 高血壓病的誘發因素很多,如高鈉、高脂飲食、吸煙、酗灑、肥胖以及有遺傳家族史等,而我們目前治療高血壓的一些措施,包括藥物治療和非藥物治療,多為針對高血壓病的某些病理生理特點進行用藥和針對產生高血壓的誘因,力圖使其消除或降低到最低點,卻不是病因治療,因此,只能控制高血壓,但不能治愈,需要長期治療。
(3)症狀隱匿 高血壓病的早期和中期,患者的症狀往往不明顯,常被患者和醫生忽視,待發現後,血管早已硬化和其他並發症已經發生,治療方法只能是降壓,然而即使血壓得到控制,也不等於徹底治愈。
(4)病程較長 高血壓病是一種慢性疾病,病情進展緩慢,時間較長,且易復發。所以多需長期堅持治療,想一下子治好也是不現實的。長期有規律地治療,是防止高血壓發展的有效措施,並能減少和延緩並發症的發生。因此,高血壓病人應長期堅持不懈地治療,決不可血壓一降就停止用藥。
由於高血壓病是一種發病原因復雜,病情進展緩慢,病期較長,且需終生治療的漸進性全身性疾病。因此,大多數患者明確診斷後,不定期的經門診檢查和用藥治療,或是由基層醫療單位的醫務人員觀察隨訪和進行康復指導,尤其是臨界性高血壓和輕度高血壓患者,更無須住院,甚至連服藥治療都不是主要手段。應該針對血壓增高的不利因素,長期堅持並實施綜合性的非藥物療法,達到治療的目的。那麼,哪些情況下需要入院治療呢?高血壓患者如何掌握呢?根據我們多年的經驗,歸納起來有以下幾條原則: (1)凡高血壓病的診斷不夠明確,需要入院進行系統觀察,進行一系列的特殊檢查以明確診斷時。
(2)Ⅱ、Ⅲ期高血壓病患者,出現了其他髒器受到損害的症狀和並發症,需要住院進行詳細檢查,了解髒器受損程度和並發症的病情,並接受系統治療者。
(3)凡繼發性高血壓,原發病病情需要住院治療時,如急性腎小球腎炎,妊娠中毒症。另外,需要外科手術治療的,如嗜鉻細胞瘤,腎動脈狹窄,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等疾病。
(4)高血壓患者經服藥治療,血壓持續不降,且患者自感不適症狀明顯,需住院治療觀察並進一步篩選有效藥物時。
(5)高血壓急症,包括了急進型惡性高血壓、高血壓腦病等,都需立即入院搶救治療。
(6)高血壓引起的各種嚴重並發症。如高血壓合並急性左心衰竭,腦血管意外,高血壓合並急性冠狀動脈供血不足等,都需送院搶救,治療和監護。
以上6條是高血壓病需住院治療的適應證。當然患者住不住院,主要是醫生根據病情確定。但是作為高血壓患者本身,應該了解和掌握這方面的知識,做到心中有數,掌握主動權,一旦病情變化,以便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及時處置。
一般情況,住院治療是暫時的,需長期住院的高血壓患者為數很少,除非並發症嚴重,其他髒器功能很差,確實不能離開醫院者。而多數患者經過住院一段時間的系統治療,病情得到較好控制或病情基本穩定之後,由醫生研究提出治療方案,可出院後繼續進行院外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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