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回家的剩魚一定要加熱後食用。加熱時要掌握火候,否則,魚肉類動物脂肪組織會產生“過氧化脂質”,而且油脂中的維生素A、E、D等也會失去營養價值。
貝殼類海鮮適合“打包”,但再食用前一定要加熱。加熱時還要另加些料酒、蔥、姜等作料。某些海產品,如果放置時間稍長,或疑為不新鮮,一定要用醋腌制10分鐘左右,以殺滅可能潛伏其中的“副溶血性弧菌”,防止胃腸道不適。
蔬菜一般不適合“打包”。煮熟的蔬菜,都含有不同量的亞硝酸鹽,隔夜的煮熟的蔬菜亞硝酸鹽含量會大大增加,加熱後其毒性會增強。所以,蔬菜最好不要“打包”帶回家。
澱粉類食品,如年糕、蛋炒飯等最多保存4小時。4小時以後,即使食物沒有變味,食用後也可能引起不良反應。
此外還應注意,將“打包”回來的食物,湯、飯混吃會影響人們的消化機能而引起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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