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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症容易與哪些疾病混淆?

  Epworth睡眠量表(ESS);夜間多相睡眠圖(nocturnal polysomnographic recording,NPSG)記錄;多相睡眠潛伏期測定(Multiple Sleep Latency Test,MSLT)等,對鑒別診斷有益。MSLT可發現患者在1天的數小時中可有數次小睡,總的日間睡眠時間增加,睡眠潛伏期正常或縮短,特征性的表現為以REM為起始的睡眠(SOREMPs),SOREMPs出現的越多,越有助於發作性睡病的診斷,發現2次以上的SOREMPs一般即可診斷為發作性睡病。

  但一次以上的SOREMPs對發作性睡病診斷的特異性不是絕對的。心律失常、無計劃地變動工作、慢性睡眠剝奪、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睡眠中周期性腿動等,均可出現2次或以上的SOREMPs,臨床上均應注意鑒別。

  對器質性軀體疾病導致的繼發性失眠,應注意原發病的鑒別。

  臨床上需注意與下述睡眠障礙相鑒別:

  1)繼發性失眠。引起繼發性失眠的常見原因有以下幾方面:①任何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的軀體疾病;②身體方面的痛苦或不適,如皮膚疾病的痛癢或疼痛,癌性疼痛等,常造成失眠;③酒、咖啡、菜或藥物等引起的失眠;④精神疾患。大多數精神障礙患者有失眠症狀,特別是焦慮症及抑郁症患者幾乎均有失眠。只要臨床表現(包括病史、體檢、各種檢查結果)足以診斷以上疾病之一者,原發性失眠診斷不予考慮。

  2)其他睡眠障礙,如夜驚、夢魇患者可有失眠,若有典型的夜驚和夢魇症狀觀則不考慮失眠症。

  3)一過性失眠障礙。這在日常生活中常見,不需任何治療,身體可做自然調節,故病程不足者不診斷失眠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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