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婆媳關系不大容易相處和諧呢?有的研究者依照弗洛伊德的思路,從婆媳對兒子兼丈夫的情感占有欲及“戀母情結”等角度去解釋。當我們嘗試用社會心理學的視角去分析時,又會得到什麼結論呢?
婆媳雙方常常一方強調真有之情,另一方強調應有之情,結果兩方都不滿意。社會心理學的研究發現,中國人在對各種人際關系分類時,會采用一個雙維度的標准。一個維度是關系中兩個人身份角色的距離,一個維度是關系中兩個人的真情交換和義務履行的均衡。
在家庭關系中,親子關系是一種血緣關系,父母兒女以血脈相連,在以父子軸為核心的中國文化裡,親子關系顯得尤為重要。而夫妻關系、兄弟姐妹關系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會弱一些。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這些關系是與生俱來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來的。因此,我們對這些關系在情感表達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區別。
對此,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稱之為“等差之愛”。意思是說,在親子之間、夫妻之間、手足之間都有來自角色身份規定的情感。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說的“應有之情”。不同的關系有不同的倫理規范,也有不同的情感類型。
一般來說,在家庭生活中,由於家庭成員不僅有很近的血緣關系,而且還耳鬓厮磨,朝夕相處,同時具有最切近的應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當原本沒有親緣關系,“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於相愛“走進一家門”的時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動的。婚姻不僅帶來了夫妻關系,而且也帶來了一大串家庭關系身份,新娘子一下掉進了一張關系網當中,需要四面應付。婆媳關系就是其中比較重要的關系。而對於媳婦來說,婚前與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較少,所以,對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對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員就只有應有之情。
應有之情只是一種根據角色規定的情感,例如傳統倫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這種義務之情由於僅僅是義務,很容易讓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媳婦心裡會想,我們之間沒有交情,我不是你從小帶大的,因為結婚,我就要對你百般照顧,我自己的父母我還沒來得及孝敬呢,能做到現在這樣我就很不錯了。婆婆心裡會想,你在我家裡出出進進,就是一家人了,你應該像個兒媳婦的樣子啊!一方強調真有之情,另一方強調應有之情,兩方都不滿意。
當婆媳雙方混淆了婆媳關系與母女關系,會因為對方無法滿足自己的預期而漸生不滿
然而,抱怨婆婆的媳婦或抱怨媳婦的婆婆常常忽視一個現象,那就是無論婆婆還是媳婦,她們的母女關系一定比婆媳關系要好。被兒媳婦看作是“惡婆婆”的人,卻對她們自己的女兒疼愛有加,在她們的女兒眼裡,“母親”、“娘家”都是無法替代的情感港灣。反過來,被婆婆認為不懂孝順的媳婦,卻總是對她們自己的母親時常惦念,關懷備至。
婆婆看到媳婦與自己的兒子結婚,走進自己的家,就會本能地形成一種預期,那就是兒媳婦應該像女兒、兒子那樣對待自己。可是往往兒媳婦因為缺乏“真有之情”恰恰無法做到這一點。兒媳婚後改口稱婆婆為“媽媽”,也會本能地將婆婆的行為與自己的母親相比,形成婆婆應該像母親這種預期。當雙方混淆了婆媳關系與母女關系的時候,往往會因為對方無法滿足自己的預期而漸生不滿。
不滿的情緒出現後,婆婆和媳婦又都會出現一種歸因偏誤,那就是認為婆媳關系就是婆媳關系,永遠不會變成母女關系。有的婆婆說:“無論你怎麼對她好,她也不會變成你的女兒的。”媳婦就更容易說:“哪個兒媳婦是婆婆養大的?她怎麼會對我像對她女兒那麼好呢!”她們都不懂得通過對方的母女關系來看對方的情感和人品,來體會對方的真情。如果用真情來換取真情,婆媳關系就一定會與母女關系一樣,成為家庭關系的新的情感支柱。
“分家單過”日漸普遍,社會結構中夫妻軸的地位正在上升,但父子軸依然有重要地位
在傳統社會裡,女性嫁到夫家後,對於娘家來說,已經是一盆潑出去的水。姓名被改變,或是只保留娘家的姓氏,變成“王李氏”、“張劉氏”,或是本名前冠以夫姓,成為夫家父子軸上的一個配角。娘家已經不再是自己的家,為父母養老送終的真情表達受到了限制,而夫家也還不是自己的家,要對陌生人生出真有之情並非易事。因此,媳婦處在卑微的地位上,一熬就要幾十年,直到成了婆婆,夫家才終於變成了自己家。
現代都市青年婚後一般不與父母同住,農村青年婚後“分家單過”的現象也越來越普遍。於是,婚後的媳婦就有了三個意味不同的家———娘家、夫家與自己家。自己家是一種以夫妻為主軸的家庭,維系夫妻感情的主要是真有之情,而不是血親關系。而夫家是丈夫的娘家,娘家是自己的娘家。一些已婚女性總是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夫家排在第三位。一些已婚男性則把自己家排在第一位,把娘家排在第二位,把妻子的娘家排在第三位。這就是一些夫妻沖突的來源。很多夫妻爭吵的理由往往是“你媽是媽,我媽就不是媽嗎?”要求對方把順序排列與自己相同。這就反映出在社會發生變遷的今天,盡管在家庭中夫妻軸的地位上升了,但是在我們身上,父子軸仍然有著相當重要的價值地位。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兩種協調婆媳關系的思路。一種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妻子會把丈夫的娘家也當成自己的娘家,把丈夫的父母當作自己的父母;丈夫也是一樣,把岳父岳母當成自己的父母,把妻子的娘家當成自己的娘家。另一種是,如果夫妻感情深厚,相互尊重對方對娘家的價值認定,體驗對方的父子情深或母子情深,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和處理事情。這兩種思路盡管有些不同,卻都可以較好地協調因婆媳關系引起的夫妻沖突。
(責任編輯:龔艷麗 實習編輯:練麗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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