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心理承受力弱的孩子,會表現得退縮,耐性差,懦弱,焦慮和自卑,面對困難他缺乏堅持,面對自己不熟悉不擅長的領域,他寧可不做,因為不做就不會輸。 一個心理承受力強的孩子,情緒穩定,意志頑強,積極進取,他敢於冒險,樂於嘗試新鮮陌生的領域,面對挫折和變化也能保持樂觀,百折不撓,愈戰愈勇。
人的勇敢多取決於他的安全感,安全感越充分,人就越樂於嘗試冒險和挑戰自我。對孩子而言,可以信賴的、能保護他的媽媽,或爸爸,或其他的重要養育者,是形成安全感的重要基石。所以,培養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最重要,最基本,最關鍵的是,在孩子人生之初,父母就要與孩子之間建立起健康親密的依戀關系。
對父母不依戀的孩子,首先喪失的是對父母的信任,進而喪失的就是探索世界的勇氣。他們缺乏自信,面對挫折看不到自己的潛力,輕易放棄;他們總需要通過別人的關注和肯定來證明自己的價值,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一切來獲取“別人”,而不是“自己”對自己的關注。
媽媽也應該停止對孩子不切實際的期望。如果孩子覺得自己不能讓媽媽滿意,這是具有毀滅性的心理負擔。媽媽調整好自己的心態,為孩子每一天的進步而驕傲,永遠不要橫向比較自己的孩子 。但縱向比較是好的。告訴孩子“今天比昨天好,這次比上次強。”這樣的推動才是孩子進步的階梯。
認識自己的情緒並管理自己的情緒,也能保持穩定的心境,這無疑是心理承受能力的重要基石。讓孩子有一個暢通的情緒宣洩渠道。在孩子悲傷沮喪的時候,也讓孩子盡情宣洩,就讓他去哭個涕淚滂沱,而不是勸孩子“別哭別哭”,“男孩子不能哭”這樣的話。告訴孩子:“我知道你很難過。”或者什麼都別說也好,就抱著孩子。4、5歲以上已能夠獨處的孩子,給她空間和時間去消化自己的情緒,幫孩子輕輕帶上門就好。
在孩子爆發憤怒等強烈的負面情緒時,有技巧地讓孩子發洩出來。比如阿寶被別人欺負得哭了,媽媽不許她還手打人,她很生氣,開始砸周圍的東西。媽媽先緊緊抱住她,這樣可以限制她繼續破壞,同時用盡量輕地聲音在她耳邊說“寶寶,我知道你現在很生氣。如果是別人那樣對媽媽,媽媽也會很生氣。”然後,“你把書扔壞了,那可是你最喜歡的書啊。”“我們去打枕頭吧。”或者“也許你想畫出自己生氣的心情。”或者,“如果你想跟媽媽說說,媽媽在聽。”
而自我反省是另一種緩解壓力的重要方式。發生在事件已經發生,心情基本平定的時候,這時候再回放事件,就能較理性,客觀地看待分析;反省的另一層意義是,再一次經歷當時的情緒波動,但脫離了現場,那麼情緒壓力再一次釋放的同時也得到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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