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科各種疾病當中,糖尿病診治涉及的細節問題最多,也最為繁瑣。它不但對醫生的水平要求很高,同時也考驗病人的智慧和毅力。由於缺乏相關知識,很多病人在就診時都曾遇到過這樣或那樣的困惑,走了不少的彎路,白白花了許多冤枉錢不說,還浪費了大量人力和時間。為此,我們就來重點談談如何科學就醫的問題,以期對廣大糖尿病友能有所幫助。
一、如何選擇醫院?
糖尿病人,尤其是首診的糖尿病人,最好選擇去正規大醫院內分泌科或糖尿病專科醫院就診,因為這裡無論是人員配置、設備條件還是治療手段都是專業齊全、正規先進的,能夠完成與糖尿病有關的各種化驗檢查,可以為患者量身訂制最佳的治療方案,此外,糖尿病專科通常還設立有營養咨詢門診,可為病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詢服務(如膳食及運動指導等等),定期開展糖尿病宣教活動,讓糖尿病人掌握糖尿病防治知識,學會自我管理。
當然,對於那些經過大醫院專科門診初診,疾病診斷及治療方案已基本明確的患者,復診時也可以不用再去大醫院。
二、掛普通號還是專家號?
初診病人最好是掛專家號,進行一次全面而系統的檢查,這樣可以確診自己究竟有沒有糖尿病?屬於那種類型(1型、2型或其它類型)?有無糖尿病的並發症?是早期還是晚期?嚴重程度如何?……最後,再由專家來制訂一個個體化的治療方案。此外,當糖尿病人遇到一些特殊情況(如高燒、嚴重感染、嘔吐腹瀉、手術或妊娠期間等)或出現急危重症(如酮症酸中毒),或是病情復雜惡化時,也應掛專家號或請專家會診。
至於常規性復診取藥則不必掛專家號,掛普通號也完全可以。作為一個聰明的患者,可以選擇一位自己信任的專科醫生,並與其建立長期密切的聯系,這樣既有利於醫生掌握自己的病情,也便於患者有什麼問題能隨時咨詢,並得到正確的指導,而省去為一點小事老跑醫院的麻煩。
三、就醫前須做好哪些准備工作?
每次就診前一定要准備帶好自己的病歷資料和近期做過的各種檢查報告單,包括近期去醫院檢查的化驗單(如血脂、肝功、腎功、心電圖等)以及自己在家中自測的血糖及血壓紀錄。就診時帶齊這些資料,不僅有利於醫生了解您整個病情的演變情況,從中獲取非常重要的信息,而且能夠節省就醫時間和醫療費用,提高患者的就醫效率。如果患者不識字,可以請家人幫忙,將平時用藥和血糖監測結果寫在紙上備查。如果這也做不到,那就干脆將所用藥物帶來,就診時請醫師作為參考。
四、如何向醫生陳述病情?
由於大醫院門診量大,留給每個患者的就診時間一般僅有數分鐘或十幾分鐘,所以看病之前要把所有問題事先都想好(例如,近期身體有何不適?近期用藥及檢查情況如何?本次就醫想解決什麼問題?)為了避免遺忘,最好是把問題記在一張紙上,以便看病時能把病情和問題簡明扼要地向醫生講清楚,以利於醫生在診斷和處置時能夠迅速、准確地切入正題。有些病人在向醫生敘述病情時主次不分、拖泥帶水,該匯報的忘了,白白耗費了寶貴的就醫時間。由於不能清晰准確地敘述病情,給醫生確定診治方案帶來困難,不利於病情控制。
五、如何確定就醫頻次及復查項目?
這主要取決於患者的病情與就醫目的。如果患者是新查出的糖尿病或過去糖尿病控制良好,但近來感到身體很不舒服,病情有反復,這就需要次數多一些,一般5~6天一次,病情需要也可縮短至2~3天一次,直至病情得到滿意控制。如果病情頑固,門診治療不能有效控制血糖及糖尿病並發症,最好住院,以獲得系統、全面、合理治療。
如果患者的病情穩定,血糖控制良好,可以根據情況1~2個月復診一次,做一次全面檢查,包括血糖、血壓、血脂、血黏、肝腎功能、尿微量白蛋白定量、心電圖等等。目的是讓治療全方位達標,及早發現並發症。
六、看糖尿病專科門診有哪些注意事項?
1、看病不要東一榔頭、西一棒子。有些患者今天去這家醫院找張三看,明天去那家醫院找李四看,結果費了很大功夫,錢也花了不少,最後病還是沒看好,要怪只能怪患者自己。因為看病需要一個連續的過程,醫生只有通過初診、復診,反復觀察、分析、調整,才能全面了解病情,做出最合理的處置。頻繁換醫院求醫,不僅會造成經濟上的浪費,而且不利於疾病的系統治療。
2、注意就診程序和時機。大醫院門診患者較多,尤其是在上午,醫生很難有足夠的時間詳細問診和檢查,這時患者可以選擇病人相對較少的下午去就診,這樣可有更多時間與醫生交流,醫生根據病情需要開具化驗檢查單,做完檢查後,再攜帶檢查結果擇日就診。
3、根據就醫目的來決定空腹或是餐後去醫院。如果是首診病人或是需要全面復查的病人,由於需要檢查血糖、血脂、肝功、腎功、血流變、腹部B超等多項指標,就應當空腹去醫院,而且最好早一點來醫院掛號,以免空腹時間過長而影響到血糖檢測結果的准確性。切勿在家服完降糖藥以後再去醫院抽空腹血,這樣很容易因為等待抽血耽誤了進餐而導致低血糖。如果患者空腹血糖、血脂等各項指標控制良好,復診的目的是取藥,那就可以在家正常服藥和進餐之後再去醫院,同時還可以在醫院測定餐後2小時血糖(從吃第一口飯算起,滿兩小時)。
4、病情平穩的患者去醫院常規取藥時,最好將自己平日用藥情況詳細注明,包括藥物名稱、劑型、劑量等,以防遇到不了解自己病情的醫生時漏開、錯開處方,增加麻煩。
5、向醫生陳述要真實可靠,不可有所隱瞞,尤其是飲食與用藥情況。如您同時看了幾位醫生,並吃了他們開的藥,又在藥店買了藥,千萬不要不好意思開口,否則會造成過度用藥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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