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腸壁發育尚未完全,而止瀉藥是通過麻痺腸道蠕動來達到止瀉目的,使原本不能消化吸收的刺激物質滲入腸壁組織,因此幼兒盲目使用止瀉藥會導致延遲復原的時間,造成長期腹瀉或過敏。以下是一些幼兒(6個月-2歲)腹瀉不宜選用的藥物。
洛哌丁胺(易蒙停):該藥為一種極強的長效抗腹瀉藥物,適用於各種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瀉的治療。但其作用強烈,強度比嗎啡大。能直接作用於腸壁,阻止乙酰膽鹼和前列腺素的釋放,從而抑制腸蠕動和收縮,使功能恢復正常,因此能迅速止瀉,並很快消除不適感。但用於低齡兒童易致藥物不良反應,如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等,加之曾有新生兒用藥致死的報道,故國內外均限制用於低齡兒,如我國易蒙停使用說明書中就規定:5歲以下兒童禁用。
復方苯乙哌啶(復方地芬諾酯):適用於急慢性功能性腹瀉又慢性腸炎的治療。該藥每片含鹽酸地芬諾2.5毫克、硫酸阿托品0.025毫克,其中地芬諾酯對腸道作用類似嗎啡,適用於急、慢性功能性腹瀉及慢性腸炎等,作用亦很強烈。由於國內外不斷有應用該藥致小兒中毒甚至致死的報道(死亡病例集中於小於兩歲的嬰幼兒),又因該藥小兒用藥劑量至今尚無統一標准,因此兩歲以下嬰兒禁用,兩歲以上小兒應慎重使用(嚴格控制用藥劑量)。
諾氟沙星(氟哌酸):對致病性和產毒性大腸桿菌、沙門菌屬等所致的胃腸炎、菌痢有良好療效,臨床應用廣泛,為人們熟知。但因該藥及其同類(喹諾酮類)藥物有引起骨病變的可能,因此,12歲以下小兒不宜選用。
四環素: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治療感染性腹瀉具有一定療效。細菌對四環素類抗生素產生耐藥性較嚴重,有些致病菌如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痢疾桿菌等對四環素類的耐藥菌株已占50%~90%以上,因此療效有所降低。而8歲以下小兒應用四環素及同類藥物如土霉素、多西環素(強力霉素)、米諾環素(美滿霉素)等可致恆齒感染、牙釉質發育不良和骨生長抑制,而且長期使用對肝髒有損害。因此8歲以下的小兒應避免應用此類藥物。
藥用炭:藥用炭為吸附藥,用於脹氣及消化不良性腹瀉。能吸附導致腹瀉及腹部不適的多種有毒與無毒刺激物,減輕對腸壁的刺激,減少蠕動,從而起到止瀉作用。但由於該藥吸附作用強助無選擇性,對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長活性均有影響,長期應用可影響腸道的營養吸收,禁止長期用於3歲以下小兒腹瀉或腹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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