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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禁忌:味精過量致肥胖 細數味精食用9禁忌

在人們的飲食中一般都離不開味精,味精作為人們飲食的調味品,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在100℃以上的高溫中使用味精,經科學家證明,味精在100℃時加熱半小時,只有0.3%的谷氨酸鈉生成焦谷氨酸鈉,對人體影響甚微。不過過多的食用味精對人體並無益處,甚至可以說食用味精的方式不對也會給我們的身體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掌握味精的科學食用方法十分有必要,今天我們就為大家提供一些味精的食用禁忌,以保證大家在享受美食的同時還能充分享有健康,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味精的食用禁區有哪些吧:

1、在含鹼性原料的菜肴中不宜使用味精,因為味精遇鹼會化合成谷氨酸二鈉,產生氨水臭味。

2、對用高湯烹制的菜肴,不必使用味精。因為高湯本身已具有鮮、香、清的特點,使用味精,會將本味掩蓋,菜肴口味不倫不類。

3、注意投放時間,最好在湯菜出鍋前投放,不要提前,也不要與原料同時投入或烹調中途加入,腌菜時不要使用味精。

4、對酸性強的菜肴,如:糖醋、醋熘菜等,不宜使用味精。因為味精在酸性環境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鮮味的效果越差。

5、3個月內的嬰兒食物中不宜使用味精。

6、注意投放溫度,味精在120℃的高溫時會變成焦谷氨酸鈉,會失去鮮味和營養,因而炸制食品,急火快炒時不宜使用,投放味精的適宜溫度是70~80℃,此時鮮味最濃。

7、味精使用時應掌握好用量,如投放量過多,會使菜中產生苦澀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每道菜不應超過0.5克。

8、注意適量,就科學家研究表示使用味精過量,容易導致肥胖。

9、做菜使用味精,應在菜快炒好時加入。因為在高溫下,味精會分解為焦谷氨酸鈉,即脫水谷氨酸鈉,沒有鮮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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