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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與孩子的沖突

  了解寶寶不同成長階段的差異性,把握“約束”的時機

  在寶寶降生的最初幾個月裡,為了不寵壞寶寶而忽視他的要求,那是錯誤的想法,父母絕對不能這樣做。在生命的最初7個月裡,寶寶應該得到爸爸媽媽的細心愛護,讓他始終感受到愛意和溫暖。不過,在寶寶4個半月大時,爸爸媽媽也許應該有所意識和行動了,因為用不了多久,你的寶寶就學會通過故意哭鬧來得到大人的陪伴和注意。

  確立“父母權威”的幾個關鍵期

  6~14個月:在這個階段,你要讓寶寶明白,雖然他有權力表示並堅持自己的想法,但這是一個有限度的權力,這個限度的范圍要由爸爸媽媽來決定。

  譬如,晚上8點是寶寶睡覺的時間,但是,今天奶奶送來新的玩具,新奇感讓寶寶處在興奮的狀態中,他不願意按時上床,對大人的提醒不理不睬,埋頭擺弄新玩具。這時候,爸爸媽媽應該明智地允許寶寶推遲幾分鐘,“好吧,再玩10分鐘,寶寶就得上床睡覺了。”一旦到了你們約定的時間,你應該用平靜而堅決的態度帶寶寶回自己的房間。父母內心堅決,表情不留余地,寶寶多半會是乖乖的。

  在這一時期,父母需要給寶寶定下明確的規矩,並且堅持執行,以此來確立自己的權威,就算孩子臉上掛著淚珠也不例外。做父母的都知道,大人和孩子之間短暫的不愉快是不可避免的,為了確立必要的規則而產生的小摩擦,對他們是有益無害的。這反而能讓寶寶對行使自己的權力產生理解和期待。

  6~7個月開始,父母需要堅持用“愛、理解和堅決”的態度來對待孩子的各種行為,這樣做的結果反而會減少寶寶今後的哭鬧,而且越來越少。

  只有讓你的寶寶在7~22個月的這段時間,經歷令他不愉快的“定規矩”的過程,才能保證他以後成為一個“快樂的2歲孩子”。

  寶寶17個月的時候,你得讓他明白,雖然他年齡小,相對家裡的大人有一些特殊,但是他並沒有比其他家庭成員享有更多的特殊權力和待遇。如果你打算等到寶寶更大一些,再來制定執行規矩,就太晚了,對你和寶寶都非常困難,而且也非常痛苦。

  怎樣減少父母和1歲前寶寶發生的沖突?

  兩條建議:

  * 充分了解寶寶的興趣和性格。

  如果你知道寶寶對什麼感興趣,並且能夠提供多種機會,給他足夠的時間,做他感興趣的事,那麼,寶寶覺得無聊或是沮喪的可能性會大大減小。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他都有事可做。這樣,他也就不太會發展出用故意哭鬧以求得陪伴的“本事”了。

  * 提供安全而自由的玩耍空間。

  一旦你的寶寶自己會在房間裡爬來爬去,自由移動自己的身體的時候,爸爸媽媽就得注意家裡的環境是否足夠安全,是否方便和鼓勵孩子的自由探索。這樣做的另一個好處對父母頗具誘惑,它能避免不少你和寶寶的沖突,讓你少說很多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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