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健康人,吃了“有毒食物”而引起的以急性中毒症狀為主的一類疾病,醫學上稱之為食物中毒。
常見食物中毒的分類:
細菌性食物中毒
化學性食物中毒
動植物性食物中毒
真菌性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特點:
來勢凶猛,時間集中
與食物有關症狀相似
無傳染性
季節性明顯
發生食物中毒後的緊急救護:
呼救
立即向急救中心120呼救,送中毒者醫院進行洗胃、導瀉、灌腸。
催吐
用人工刺激法,用手指或鈍物刺激中毒者咽弓及咽後壁,引起嘔吐,同時注意,避免嘔吐誤吸而發生窒息。
妥善處理可疑食物
對可疑有毒的食物,禁止再食用,收集嘔吐物、排洩物及 血尿送到醫院做毒物分析。
防止脫水
輕症中毒者應多飲鹽開水、茶水或姜糖水、稀米湯等。重症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時,可靜脈輸液,待病情好轉後,再進些米湯、稀粥、面條等易消化食物。
向上級報告
除做好以上工作外不應及時向所在地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報告。
食物中毒重在預防,預防措施如下:
·對食品生產人員要加強衛生宣傳教育;
·在家裡生熟食物要分開存放;
·生吃瓜果、蔬菜要洗淨、消毒;嚴禁食用病死畜禽;各種食物都不應放置過久;
·肉類食物要煮熟,防止外熟內生;剩余的食物在吃前應加熱或高壓處理;
·對不熟悉、不認識的動物不隨意采捕食用;
·海蜇等不產品宜用飽和食鹽水常浸泡保存,食用前應沖洗干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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