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電所致的損傷,閃電損傷又稱雷擊,其對人體的作用極為復雜。閃電是一個巨大的電弧,可具有5000~200000a電流及數百萬v電壓,單次電擊時間僅約持續0.01s,重復的電擊為0.01s至0.1s。閃電還具有極高的熱度及爆炸力。閃電擊中人體後,雖可發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但這種高安培電流通常使心跳停搏,隨之可能恢復為正常心搏節律。呼吸停止的時間則長而持續,因之,必須進行持續人工呼吸為復蘇的主要部分。閃電引起的強烈的突然肌肉收縮可造成骨折。皮膚上出現的微紅的樹枝樣或細條狀形狀,實為ⅰ度或ⅱ度燒傷,是由電流沿著皮膚或穿過所致,與深部組織損傷程度無關。雖然電流強度高,但電擊時間甚短,所以,肌肉損傷並不多見,但也可造成組織炭化,及大量撕裂傷。病人所帶指環、手表、項鏈或腰帶處可以有較深的燒傷。
如病人得以復蘇,神經系統的異常較其他軟組織損傷顯著。電閃打擊後的昏迷通常可以清醒,但健忘、精神紊亂可持續存在。脊髓症狀如弛緩性麻痺、截癱、感覺缺失或異常及健忘、精神紊亂等可能恢復。
閃電擊傷的急救處理與標准電擊傷相同,包括:①心肺復蘇;②較長期的心肺監護;③輸液治療並維持適當尿量;④觀察肌紅蛋白尿情況,如存在時積極處理;⑤判定肢體有無間隙壓力增高症狀,以決定需否減壓;⑥檢查神經系統並予監護;⑦燒傷的局部護理,包括植皮;⑧化驗,包括ldh及cpk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