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網消息(記者黎清)想住市中心環境好的高樓,可以看湖景,卻因擔心隨時發病的老伴得不到及時救治而放棄。近日,搬進盼望已久的新房,汪女士仍有遺憾:住宅設計能不 能規定電梯搞大些,方便急救?
去年初,57歲的汪女士看中沙湖邊一樓盤,樓層高的還能看到沙湖。“住了一輩子平房,就
想住高點,視野開闊些。”汪女士說,本來決定買27層,結果發現小區內電梯太小,就只住在了3樓。“萬一老伴病情又發作,耽誤急救,那後果不堪設想”。
汪女士說,老伴有心髒病,發過兩次,120急救車都是用大擔架把老伴抬上車的。這病隨時可能發作,小區電梯太小,只能人工平著抬,如果住高了,搬抬中出意外,後果不敢想。
記者走訪了武昌沿江幾個高層小區,發現電梯確實都很小,長度大都在1.5米左右,確實放不下擔架。
“要是住在幾十層的高樓,家裡老人萬一突發疾病,救護人員怎麼把老人抬下去?一層層走樓梯的話,把人累得半死不說,還耽誤搶救時間!”藍灣俊園居民李琳說。
市急救中心硚口站部長柳新勝采訪時說,急救患者中以心腦血管、哮喘病人居多,因為電梯小,通常讓患者采取半臥位,軀體與下肢保持30度位,這樣可以不加重病情。
市急救中心主任熊悅安介紹,還好現在急救工具還比較高級,有能去頭去尾的擔架,也有折疊擔架,還有急救坐椅,基本能滿足各類患者需求。對於脊椎腰椎骨折,必須平躺下樓的這類特殊病人,高層建築中的小電梯,確實給急救人員帶來不便,只能抬著擔架走樓梯,所幸這類患者所占比例較小。
高層住宅電梯設置標准中,是否規定了電梯大小?記者查閱《住宅設計規范》(2003版),看到要求:十二層及以上的高層住宅,每棟樓設置電梯不應少於兩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納擔架的電梯。
一家房地產公司成本控制部總監徐先生稱,《規范》的要求只是“宜配置”,不是強制配置,救護電梯尺寸太大,費用高,使用頻率不會很高,高樓建設通常不考慮這種電梯,“裝這種電梯也相應會增加公攤面積,買房者也不買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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