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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後該如何進行救治?

  急救處置是指在受傷現場和運送途中所采取的一系列臨時性的應急醫療措施,目的在於搶救生命、保護患肢、防止組織再損傷和再污染,使之能安全而又迅速地到達就近醫院,以便獲得進一步的妥善治療。對疑有骨折的傷員均應按骨折進行急救處置。一切動作要求謹慎 、穩妥和輕柔。首先應搶救傷員的生命。

  (一)骨折傷員的傷情判斷 根據傷員的外傷史、生命體征變化和受傷部位簡單而迅速地做出傷情判斷。

  (二)初步的復蘇措施 可根據傷員的重要體征變化采取相應的復蘇措施。若傷員心跳、呼吸停止,應立即就地實施心肺復蘇術,如傷員已處於休克狀態,則以抗休克為首要任務,立即進行液體復蘇,經外周大靜脈快速輸入液體,有條件時應立即輸血。注意傷員的保暖。對合並顱腦傷而處於昏迷狀態的傷員要采取積極措施,以保證其呼吸道的通暢。應避免過多搬動傷員,以免加重病情或增加傷員的痛苦。若傷肢腫脹明顯,應及時剪開衣袖或褲管。閉合性骨折移位顯著,骨折端有刺破皮膚或周圍血管、神經的危險時,應手法牽引消除顯著的移位畸形,並用長條木板妥善固定傷肢。

  (三)止血和傷口包扎 應注意無論傷口大小都不宜用未經消毒的水沖洗或外敷藥物。絕大多數傷口出血用壓迫包扎後即可止血,或盡量用比較清潔的布類包扎傷口。如有大血管出血,加壓包扎不能控制時,可在傷口的近端結扎止血帶,但應及時記錄開始止血帶的時間。若骨折端戳出傷口,並已污染,不宜立即復位,以免將污特帶入傷口深處。可待清創術將骨折端清理後再行復位。

  (四)傷肢妥善固定 急救固定的目的是:避免搬動過程中骨折軟組織、血管、神經或內髒器官的進一步損傷;減輕傷員的疼痛,並有利於防止休克;便於傷員的運送。因此任何疑有骨折的傷員在送往醫院作確定性治療之前,都應用妥善方法將其傷肢可靠地、臨時固定起來,固定的范圍要超過上下關節。固定材料應就地取材,樹枝、木棍、木板、槍支等都適於作夾板之用。在缺乏外固定材料時也可以進行臨時性的自體固定,如將受傷的上肢縛於上身軀干,或將受傷的下肢同健肢縛於一起固定。

  (五)迅速運送傷員 骨折傷員須經妥善固定後再運往醫院,運送途中應有醫護人員密切觀察和陪同。特別要注意脊柱骨折時的搬運方式和姿勢。

  1.脊椎外傷傷員的搬運 對脊椎傷傷員應用木板或門板搬運,方法是先使傷員兩下肢伸直,兩上肢也伸直並放於身旁。木板放在傷員一側,2~3人扶傷員軀干,使其成一整體滾動移至木板上,或3人用手臂同時將傷員平托至木板上。注意不要使傷員的軀干扭轉,切忌使用摟抱,或一人抬頭、一人抬足的方法,同時禁用涼椅、籐椅之類的工具運送傷員。

  2.頸椎外傷傷員的搬運 在搬運頸椎損傷的傷員時,要有專人托扶其頭頸部,沿縱軸方向略加牽引,並使頭頸部隨軀干一同滾動。或由傷員自己雙手托住頭部後再緩慢搬移。嚴禁隨意強行搬動頭部。傷員躺在木板上時應用沙袋或折好的衣物放在其頸部的兩側加以固定。

  3.合並截癱的傷員搬運 在運送截癱傷員時,木板上應鋪一柔軟的褥墊,傷員衣物裡的堅硬物件應及時取出以防壓傷。禁用熱水袋或鹽水瓶等進行保暖以免發生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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