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不愉快的時候,往往會發火,產生心理憤怒情緒,從輕微的煩躁不安到嚴重的咆哮發怒,亂摔東西,甚至喪失理智。久而久之,成為一種習慣和惰性反應,變成一種侵襲人際關系的“癌症”。
心理學認為,生氣是一種不良情緒,是消極的心境,它會使人悶悶不樂,低沉陰郁,進而破壞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阻礙情感交流,導致內疚與沮喪。有關醫學資料認為,憤怒會導致高血壓、潰瘍、失眠等疾病。據統計,情緒低落、容易生氣的人患癌症和神經衰弱的可能性要比正常人大。憤怒像一種心理上的病毒,會使人重病纏身,一蹶不振,其危害絕不在生理病毒之下。可見憤怒對人的身心有百害而無一利,是生活中的一個誤區,必須盡早告別。
一旦明了憤怒的危害,接下來的事就是要學會自我控制。憤怒情緒是思維的結果。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往往不能細想,與其越想越氣,不如把它拋在腦後,以保持心境的平靜。確立了這種自我意識,就能逐步實現控制憤怒,最後達到消除它的目的。
當人要動怒時,不妨花一點時間冷靜地描述一下自己的感覺和對方的感覺,以此來消氣。還可以試試推遲動怒的時間。如果碰到某一具體情況總是動怒,那麼先克制15秒鐘,然後照常發火,下一次克制30秒鐘,以後不斷延長間隔時間,一旦意識到可以推遲動怒,人便學會了自我控制,推遲也就意味著控制。經多次練習,會最終完全消除憤怒。研究發現,最初的10秒鐘是至關重要的,一旦熬過了這10秒鐘,憤怒便會逐漸消失。
再者,可強制自己寫“憤怒日記”,真實地記下發怒的時間、地點和事件,只要持之以恆,就會發現,記錄這一行為本身猶如警鐘長鳴,它將促使自己少動怒,最後不動怒。
總之,控制自己就是鍛煉自己心理平衡的能力,培養自己的忍耐力。當自己認識到憤怒不是人的唯一本性時,人便會不理會別人的言行,大膽地選擇精神愉快,而不是憤怒。發怒就像“雙刃劍”,既傷別人也會傷及自己,正如人們常說的“氣大傷身”。古話說得好,“退一步海闊天空”,用在制怒上也非常合適。
(實習編輯:梁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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