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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獨立是作嗎?

  我們經常會聽到有人說某個女孩“作”,大家都覺得這是一個針對女性的貶義詞。今天我們用事實告訴你,“作”本身沒有褒貶,只是一種選擇,和別人不一樣的,獨特的選擇。

  那些越來越寬闊也同時越來越擁擠的街道,卻在放肆的坦蕩中,隱含了女人的全部欲望。夜晚的街道具備一切的女性特征,一盞盞路燈亮起來時,城市的靈魂隨著女人飄逸的長裙閃閃爍爍。城市不僅能使女人的欲望得到實現,還能把女人潛在的欲望也一滴滴擠搾出來。

  ——張抗抗《作女》

  “作”這個詞最早來源於上海話,通常用於形容女性,有折騰,鬧騰,不穩妥的意思,後又被延伸為不安分守己、自不量力、任性而天生愛折騰的女人。可是確切的,誰也說不清楚什麼是作,哪怕是那些特別作的女孩子。

  “作”這個字被廣為人知是因為張抗抗的一本小說《作女》,後來又被拍成了電視劇“卓爾的故事”,說的是一群以卓爾和陶桃為代表的女人在生活裡作來作去,作死作活的故事。卓爾和陶桃都有著較高的學歷和豐富的收入,是最親近的朋友,隨著故事情節的發展逐漸顯露出不同的價值觀,以及各自對於人生的選擇。

  卓爾的“作”在於她不安於傳統的生活方式,更注重個人價值的實現和精神享受。厭倦了婚姻,便毅然與在加拿大讀博士的丈夫離婚,為了能去南極,便千方百計的辭掉高收入的工作等等。她永遠不在乎別人的看法,特立獨行,只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同時她又很可愛、很真實、有溫度。

  陶桃的“作”不同於卓爾,她的“作”是為了找一個好老公,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逃出東北家鄉,做保姆,當服務員,上大學,依靠一個個男人達到自己的目的,憑著她美麗的外表和機巧的心靈在社會上“作”的呼風喚雨。當她想要安穩下來結婚生子的時候,可以迅速的變臉為賢妻良母的范本,卻得不到心上人的青睐,讓人覺得可悲、可笑、又可憐。

  如果這兩者都算是“作”的話,“作”有點自找的意思,自我找尋某種大家認為不必要的東西。自找煩惱,自找麻煩,自找沒趣,自作自受……當大家對一個女人的某種行為開始不能理解、不能想象、不能判斷,他們就用“作”這個詞,言簡意赅的概括這個女人的整個人生。

  Tip:

  其實每個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一些“作”,只是“作”的方式不同。你可以心理上悶“作”,也可以行動上明“作”;你可以對親近的人“作”,也可以對全世界“作”;你可以“作”的可愛討巧,也可以“作”的放肆無理。問題是,你是否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你想要“作”出一個什麼結果?你想獲取異性更多的注意和關愛,給生活增添情趣,還是堅持一條屬於自己的道路。

  真實案例分享:

  我的上一段戀愛經歷簡直就是一部“不作死就不會死”的血淚史。要說“作”的根源,不得不從我的原生家庭開始談起。

  我很難用一個詞來形容我的家庭,如果說傳統,全家卻都千嬌萬寵著我這個女孩,尤其是爸爸,他從來沒有因為沒兒子表現出一丁點的遺憾,而是把一切都給了我。如果說我的家庭前衛,媽媽卻從小就告訴我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道理,寄希望於一個男孩子可以從他們那接手他們的寶貝女兒,繼續對我予取予求。

  我在親密關系當中,完全延續了在家庭中那種孩子的狀態,對對方所有的索取,都覺得理所當然。

  我特別需要對方的關注,就好像嬰兒吸引父母的關注一樣,一旦他沒能關注到我,“作”的戰役就打響了,我會哭鬧個沒完,把他沒時間精力來陪伴我等同於他不愛我他想要拋棄我。如果他不能夠滿足我的需要,我還會拿分手來嚇唬他。

  其實特別的害怕他拋棄我,害怕他不愛我,在關系當中極度沒有安全感,於是我更加的渴求他的關注,一刻都不停歇的過分的表達著自己的需要,變本加厲的“作”。我做著一份相對清閒的工作,所以也從不考慮他是不是忙,一味的要求他拿出時間精力來陪我,而他在忙碌了一天之後,在我這裡卻得不到一絲的安靜和撫慰。

  那個時候從來都沒想過自己想要什麼樣的感情,總之別人有的別人覺得好的我都要。我會非常“作”從按照言情劇裡面男主角的標准去要求男朋友,不斷的嫌棄他,不僅滿足不了高帥富這些硬件要求,也不夠溫柔、不夠體貼、不夠浪漫。

  我們分手以後的很長時間裡我都想不明白他為什麼會離開我,真的是因為我太“作”了嗎?加上覺得當時的工作太無聊,想換工作,卻處處碰壁,想去的公司都不要我。

  這樣的經歷對於我來說是全新的,因為我從來都沒有想要什麼得不到過。

  人生的幾大危機好像商量好似的在同一時間出現了,實在走投無路的時候我選擇了做心理咨詢,去了解自己,到底發生了什麼。

  在團體治療中,我一次一次清晰的看到自己像小孩一樣的行為模式,任性和目中無人;我第一次意識到,沒有了父母的支持,我是那麼的弱小和無能;經過反反復復的練習,我也終於開始面對自己的負面情緒,我害怕被傷害,恐懼愛的人離開。

  在這期間我找到了一份我喜歡的並且有發展的工作,每天都和一群有理想有目標的年輕人在一起做著有意義的事。突然有一天,我意識到自己很久沒想他了,我問自己,現在我能養活自己、並且生活的快樂又有意義,我還需要男朋友嗎,找男朋友是為了什麼,婚姻又是為了什麼,那答案就只有愛了。可我愛他嗎?不,我不愛他,我只是把他當成了父母之後的看護人而已。

  有一天,我會遇到一個和我一樣獨立的人,我們會因為共同的價值觀和目標走到一起,互相滋養,共同成長。

  想到這裡,我終於刪掉了他的所有聯系方式,並且打電話告訴父母我們分手了。媽媽第一反應就是,你這個丫頭又開始“作”了。我跟媽媽說,我是認真的,我現在可以照顧自己了,以後還會照顧你們,我不需要一個男人來照顧我,更不會為了找個男人照顧我而結婚。而且我還會去追求你們認為虛無缥缈的東西,比如自由和理想,如果這也算,那我就繼續“作”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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