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校生王佳今年未滿17歲,卻已有多次對少女動手動腳的“不良記錄”。近日,他再次因強制猥亵婦女罪被浦東新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事件回放】
今年4月19日16時許,王佳在回家路上看見一漂亮女孩,便下意識地尾隨其後。當16歲的女中學生李艷回到家開門時,王佳就上前抱住她動手動腳。李艷不停呼救,王佳要求與她“交個朋友”,並威脅晚上在附近一花園繼續見面。後被警方抓獲。
去年7月22日13時許,剛滿16歲的王佳跟蹤“襲擊”一名只身回家的女大學生許萍。他謊稱借紙和筆,強行闖進房門,把許按在床上。許萍見自己無法逃脫,便反復對王佳說:“你是中學生,父母撫養你不容易,你不能干違法的事!”王佳這才漲紅臉匆匆跑開。案發後,他被長寧區法院少年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在王佳15歲那年,就曾先後有7次對少女動手動腳的“不良記錄”。考慮其年紀尚小,司法機關均未追究其刑事責任。2003年4月,他被公安機關治安拘留10天。同年7月,就在王佳16歲生日的第二天,他又被少年法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從去年服刑期滿釋放到今年再次涉案,時間只有短短三個月。
【少年的困擾】
“只要看見漂亮女孩,我就會忍不住跟在後面。”王佳在兩次被捕的審訊筆錄裡都有相同的供詞。今年1月,王佳刑滿釋放回家。父母擔心他再出去“惹是生非”,就買了電腦,讓他在家玩游戲。但王佳不久還是出了事。在他的電腦上網記錄裡,父母發現了許多不堪入目的黃色信息。
在浦東看守所,王佳追悔莫及:因為無法自控,在青春美好時光裡,干下如此荒誕的傻事。如果當時有機構能幫王佳“擺脫那些好奇”的困惑,或許他就不會像今天那樣犯下錯。“性朦胧導致性罪錯,加上家庭、學校和社會的挽救不力,最終使王佳迷失在青春期的困惑中。”檢察官劉守琪如此分析王佳頻頻涉案的原因。
【專家說法】
劉守琪分析本案後認為,“對青春期的性困惑缺乏正常有效的疏導,將導致問題積壓,造成的負面反彈也會越大。一個正常交流引導的大門被封閉了,有些未成年人必然要嘗試尋找其他途徑,一旦誤入歧途,就會難以自拔,以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劉守琪建議,有必要制定操作性強的未成年人性教育措施。一味“捂蓋”與“設防”,不能根本解決個別未成年人的性罪錯問題,也會給所有未成年人的性心理健康平添未知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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