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家庭結構,會對兒童的情緒狀態產生什麼影響?哈爾濱市五家院所的一項聯合量化調查,對此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
這項研究以哈市香坊區9所小學五、六年級1912名學生為對象,采用自編情商測量表,設計了情緒穩定程度、情緒緊張程度、恐懼情緒程度、敵意情緒程度、羞怯情緒程度等10個問卷項目;同時對被測學生父母婚姻狀況、家庭結構等方面進行了相應的問卷調查,並將家庭結構分為正常小家庭、正常大家庭、單親家庭和再婚家庭四個類型。
調查顯示,再婚家庭中40.5%的兒童情緒不穩定。這是因為前三類家庭的兒童從小就受父母、祖父母的一致性教育,他們對兒童的需求呵護是發自內心的。而再婚家庭的兒童因為有了繼父或繼母,內心難以接受或難以完全接受,在心理上會產生抵觸情緒。當與親生父、母在一起時,表現為快樂、自由的情緒和行為;而在繼父、母面前,則表現出冷漠,拘謹的情緒和行為。
統計表明,再婚家庭中21.6%的兒童有較嚴重的情緒煩惱,18.9%的兒童精神緊張,有56.8%的兒童有較強的壓抑心理,這些數據均高於其他家庭類型同類指標人數的百分比。這是因為再婚家庭兒童在新組建家庭中的地位、與繼父或繼母的交往、在家庭生活中的自由度以及在經濟上的支配權,均與自己親生父母生活在一起時有一定的距離或差異,使其內心產生出憂慮、緊張、壓抑、煩惱等不健康情緒。同樣,單親家庭兒童中有嚴重情緒憂慮的人數比高達21.1%,這與他們經歷父母離異或喪父、喪母時受到的一定心理刺激有關。
駐研究人員在調查中特別指出,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問題是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父母的離異或喪父、喪母已經使這些防子經歷了一次磨難,父母的再婚又使他們面臨更為復雜的生活環境。長此以往,兒童的身心很難得到正常的發展。所以,再婚家庭應加強與兒童的溝通,創造寬松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盡可能在精神上滿足他們,引導孩子減輕心理上的負擔。既給這些兒童一個完整的家庭,又給他們完整的父愛和母愛。另外,家庭教育的一致性和一貫性在再婚家庭中格外重要,補償式的愛或放任自流亦容易造成兒童的情緒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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