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糖尿病的定義以及發病原因
1、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gdm)在糖尿病分型中屬獨立的類型,其定義為:妊娠期間首次發生或首次識別的不同程度的糖耐量降低,並不除外妊娠前已發生糖耐量異常的病例。妊娠糖尿病的發病率約為1~3%。多數妊娠糖尿病患者於分娩後血糖可恢復正常,僅少部分病人於5~10年隨訪中轉變為糖尿病。已確診糖尿病的女性患者妊娠不屬於妊娠糖尿病。
2、妊娠糖尿病發病原因尚不完全清楚。妊娠初期,孕婦會分泌出高濃度的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的物質,能夠對胰島素產生刺激作用,使胰島素的敏感性增強。但是妊娠中期以後,尤其在妊娠後期胎盤會分泌多種對抗胰島素的激素,如胎盤泌乳素、孕激素、雌激素等,並且胎盤會分泌多種胰島素酶,這些酶會使血液中胰島素的水平及活性降低。這兩方面的共同作用,使妊娠期的胰島b細胞必須分泌更多的胰島素才能維持血糖穩定。正常人能夠做到這一點,但是如果孕婦的胰島儲備功能不足或靶細胞膜上胰島素受體的數量減少時就容易發生妊娠糖尿病。而分娩後由於胎盤娩出,拮抗和分解胰島素的激素和酶消失,約有50-70%的患者糖耐量異常的狀況可以恢復正常。
3、妊娠糖尿病患者在妊娠期間血糖控制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孕婦和胎兒的安全。血糖控制不佳,容易發生羊水過多,先兆子痫、妊娠高血壓、低血糖、酮症酸中毒等嚴重並發症;胎兒可出現巨大兒、先天畸形等。
妊娠糖尿病患者須接受綜合治療,其中,營養治療是妊娠糖尿病綜合治療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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