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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肥胖 妊娠高血壓“主謀”!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可引起胎盤早剝、肺水腫、凝血功能障礙、腦溢血、急性腎功能衰竭、肝髒損害、心髒病、產後出血、產後循環衰竭等不良後果。還可導致胎兒缺氧、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死胎或新生兒死亡,另有10%的肥胖孕婦在妊娠終止後成為慢性高血壓患者。另一個主要並發症是妊娠期糖尿病,肥胖孕婦此病的患病率比一般孕婦增加4倍。妊娠期糖尿病可導致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增加產褥感染、產後出血、早產、巨大兒、胎兒畸形的發生率,死胎及新生兒死亡率亦較高,約有30%的患者於5~10年後轉為真性糖尿病。

  增加分娩難度 孕婦肥胖,盆腔脂肪堆積,分娩時會增加頭、盆不對稱的機會;脂肪多還會導致肌肉力量差,常伴有子宮收縮乏力,產程進展緩慢;再加上胎兒巨大,難產幾率比一般孕婦增加4倍。另外,巨大兒通過陰道分娩時可出現胎兒臂叢神經損傷、鎖骨骨折、顱內出血等,而產婦則會有嚴重的產道撕裂傷甚至骨折、生殖道瘘等。這些不良後果,必然會導致剖宮產率相應增加。

  當然,孕婦作為特殊的人群,並非越瘦越好,仍需要維持一定的體重以孕育胎兒,但體重的增長應該符合科學的規律。 增重得踩著“步點”一般地說,孕婦體重在孕10周末應增加650克,孕20周末增加4000克,孕30周末增加8500克。整個妊娠期以體重增加12.5千克為宜。妊娠中後期平均每周增重350克,如每周體重增加量大於500克,就應引起重視。體重指數(bmr)能全面反映孕婦是否肥胖和營養過剩,bmi:體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kg/m2)。如果懷孕20周體重指數≥24或懷孕40周體重指數≥27,均為體重過重。美國有關專家根據孕婦孕前體重指數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增重幅度。孕前低體重指數(小於19.8)的孕婦,孕期宜增重12.5~18千克;孕前體重指數正常(19.8~26)的孕婦,孕期宜增重11.5~16千克;孕前高體重指數(26~29)的孕婦,孕期宜增重7.5~11.5千克;孕前肥胖(大於29)的孕婦,孕期宜增重6~6.8千克。

  飲食控制是關鍵要想在孕期科學地增加體重,關鍵是注意孕期營養的科學性,特別是那些孕前肥胖的孕婦。整個懷孕期間要注意科學調整飲食,少食多餐,烹調時避免使用油炸、煎熏等方法,以蒸、炖、燴、燒為佳;少食面食、甜食及澱粉高的食物,少食或不食含油脂高的食物(花生米、瓜子、核桃仁、松子仁),忌食動物性脂肪油(奶油、豬油、黃油、肥肉等);有條件的話,可咨詢營養師,制定個體化的食譜。另外,孕婦休息時間不宜過長,早晨要早起床,餐後室外活動20分鐘以上,進行一些力所能及的體力活動。同時,要加強產前檢查和孕期監護,及時發現並治療妊娠期並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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