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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類外用藥是否為“毒藥”

  人的皮膚受到外界的刺激易產生瘙癢、發炎等症狀,目前使用最為廣泛的正是激素類外用藥。它具有特殊的消炎、抗過敏、止癢作用,尤其對病情比較嚴重的患者,能及時控制病情,減少病痛,促進病情好轉。正因為如此,不少人把激素類外用藥當作“萬應靈藥”,無論患哪類皮膚病均塗擦這類藥物。

  在使用激素類外用藥的時候,首先要強調的就是不能濫用。因為激素類藥物結構不同,種類很多,療效高低也有差異,不同分類的藥物使用情況完全不同,例如目前很多人都喜歡用高效類的藥物,實際上對多數病人,尤其對需要長期維持用藥的病人來說,最好先用高效類,待病情控制後即應改用低效類。因為藥效越高,副作用越大,可能造成的危害也越多。此外,人體不同部位皮膚對激素的反應不一樣,如頭面部、耳朵、腋窩、外生殖器等部位比四肢伸側、掌部位治療效果好,因此這些部位也適合選用低效或低濃度的激素外用藥。

  激素類外用藥雖然對變應性過敏性皮膚病作用迅速,但它不能根治,必須配以其他治療,否則一旦停藥會使原來的皮膚病復發。

  激素類外用藥還可經皮膚吸收引起全身性副作用,常見的有柯興氏綜合征、股骨無菌性壞死。對肝功能不好的人,這些並發症的危險性更大。因此,激素類外用藥使用的時間也不能過久,一般連續用藥不能超過兩周。此外,使用面積也不宜過大,最好在人體面積的30%-50%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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