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打孩子除了給孩子造成身體傷害外,還會產生另外五方面危害。
在我國,自古就有“不打不成才”的古訓。許多打孩子的父母抱有這樣的認識:一是孩子是父母的,打自己的孩子天經地義;二是打孩子是家庭內部的事,“外人”沒有權力干涉;三是打孩子是為了孩子好,打孩子的父母沒有過錯;四是很多人都知道“打人犯法”,但是打自己的孩子是兩回事……這些認識都是父母站在自己的立場上所思、所想,最根本的原因是在他們眼裡,孩子不是一個獨立的人,而是大人們的附屬物,所謂“為了孩子好”,並沒有考慮孩子的感受。
事實上,家庭暴力給孩子帶來的不僅僅是皮肉之苦,更多的是心靈的創傷和行為的扭曲。
一是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孩子雖然幼小,但隨著年齡的增長,一個重要的心理特征是自尊心越來越強,打孩子是對自尊心的嚴重損傷。有的孩子越打越“皮”,從逆反、對抗發展到破罐破摔、自暴自棄。
二是迫使孩子說謊。有的孩子懾於父母的壓力,表面服輸,內心不服,來個“好漢不吃眼前虧”,學會了見風使舵,看人臉色行事的不良性格。
三是對父母忌恨報復。一位母親驚恐地說:“不久前,我一怒之下打了孩子一巴掌,想不到他竟抓起一只短凳朝我扔來,險些砸在我的頭上。他還恨恨地說,‘走著瞧吧,過幾年再算賬!’想想兒子的話,我的心都涼了。”
四是容易使孩子形成暴躁的性格。家長對孩子動辄打罵,總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到孩子,經常挨打不僅容易使孩子產生暴躁的性格,在行為上也是給孩子的攻擊性示范。當孩子與他人相處不盡如人意的時候,當遇到某些不良刺激的時候,很容易產生攻擊行為。有的孩子離家出走、浪跡社會、最終走上犯罪道路與父母的打罵不無關系。
五是使父母喪失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有個5歲的孩子,在挨了父親的打之後,指著父親說:“你有什麼本事?就會欺負小孩!”父親說:“我打孩子反而讓他瞧不起我,當時真有點無地自容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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