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壓低於標准能否可診斷為高血壓
一網友來信詢問,說自己的血壓低於高血壓的標准卻被醫生診斷為高血壓,問可能嗎?
專家回答說,在臨床上常可碰到這樣的病例:患者因頭痛、頭昏、耳鳴、全身乏力、心悸等,到內科就診。測定血壓,未達到規定的高血壓診斷標准,被誤診為感冒等症,治療效果不佳。對這樣的患者,如細問病史,多有精神方面的原因;如細診其脈搏,會發現動脈過度充盈,特別是颞動脈,脈搏宏大而有力;如試用降壓藥治療,可使症狀迅速消失。這就說明患者是由高血壓引起的上述不適。追究其造成醫生誤診的原因,在於墨守成規於高血壓的診斷標准。假如一個基礎血壓為105/55毫米汞柱(1 3.9/7.2千帕)的人,如果他的收縮壓和舒張壓同時都增加30毫米汞柱(4.0干帕),那麼,他的血壓還是在規定的正常范圍內,很自然不會診斷他患有高血壓。可是從臨床角度講,他的血壓已從生理狀態進入病理狀態,當然就表現出高血壓的一系列症狀。所以,在診斷過程中,如果不考慮原來的基礎血壓,就有可能導致誤診。因此,對具有以下症狀的患者,應引起重視:
①患者敘述有頭痛、頭昏、耳鳴、眼花、心悸、全身乏力等高血壓常見症狀;
②測血壓數值,在原血壓基礎上增加了25%~30%;
③動脈觸診有過度充盈,張力加大,表現為脈搏宏大。如以上三項症狀表現同時存在,則應考慮高血壓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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