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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先兆子痫 如何采取急救?

  當孕婦在妊娠20周後,常規體檢中發現血壓突然升高;化驗室檢查有蛋白尿;體重異常增加並且從踝部開始出現水腫。向小腿、大腦及腹部擴展,水腫部位隆起,皮膚緊張發亮 按之出現凹陷。出現足部及小腿明顯的凹陷性水腫,經休息而不消退等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狀。若再出現頭痛、眼花、惡心、胸悶甚至嘔吐症狀時,說明抽搐隨時可能發生,這樣的狀況稱為先兆子痫。此時必需提高警惕,盡早入院治療,防止子痫的發生。

  子痫多發生於晚期妊娠和臨產前(即妊娠20周到產褥期第一周之間),常表現為眼球固定,瞳孔放大,頭向一側扭轉,牙關咬緊。繼而口角及面部肌肉開始顫動,全身及四肢肌肉強直,雙手緊握,雙臂直伸,迅速發生強烈的抽動。抽搐時呼吸暫停、面色青紫。約一分鐘左右抽搐幅度漸減,全身肌肉放松。至此孕婦才以伸長的鼾聲作吸氣、而後恢復呼吸逐漸清醒,若抽搐頻繁或病人昏迷不醒。則說明病情嚴重。

  在子痫發生時,應爭取在病人牙關緊閉之前,盡快在其身上下牙齒之間塞進一個用紗布或手絹包好的筷子,以防其抽搐中咬傷口唇或舌部;同時呼叫救護車准備入院治療。病人發生抽搐時,應有人在其身邊扶持,以免孕婦從床上跌下摔傷;及時擦去病人口邊的嘔吐物,以免因為誤吸而產生窒息:由於孕婦全身肌肉的強烈抽搐,可引起子宮收縮而發生早產,故在現場急救中應有所防備。

  絕對禁止在孕婦全身抽搐時強力按壓,抵抗肌肉的抽搐活功。因為這會造成孕婦更多的損傷甚至發生骨折; 禁止在孕婦神志不清時給其吃藥喝水、因為此時最容易嗆入氣管中引起窒息。發生子痫後,胎兒的生存將直接受到危害。隨著孕婦的抽搐時間延長,胎兒的缺氧將越來越重,嚴重的子痫胎兒窒息而死亡。所以,條件許可的話,應火速請醫生攜帶必需的藥品到現場搶救。待病人病情穩定後在將其移送醫院治療。

  在等待救援期間。必需注意溫度的變化,避免聲音和亮光的刺激,防止子痫再次發作。可將病人臥室內的窗戶用厚窗簾遮蔽、減弱燈光,禁止喧嘩,使孕婦取側臥位,以減輕妊娠子宮對腹腔大血管的壓迫,同時也可防止其嘔吐物誤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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